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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已审财务报表
2024年度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4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 6
个别资产负债表 7 – 8
合并利润表 8 – 9
个别利润表 9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 11
个别现金流量表 11 – 12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 – 13
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
财务报表附注 14 – 59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2036_A117号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个别资产负债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合并及个别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个别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合并
及个别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其他信息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
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2036_A117号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
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
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
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2036_A117号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
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2036_A117号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凯丽
中国 北京 2025年3月26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1.5 报表附注
11.5.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834号《关于准予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
式,存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1年,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953,200,014.95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
70022036_A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1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0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归基金财产所有,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8号核准,截至
2024年3月5日,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数量为118,789,291.00份(不含场内限售份额数量)。本
基金自2024年3月12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上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
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AAA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
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基
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基
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设施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初始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1)北京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蜓
桥物美项目公司”)持有的大成项目和玉蜓桥项目;(2)北京物美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物美小马厂项目公司”)持有的华天项目;(3)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美廉美项目公司”,与玉蜓桥物美项目公司、物美小马厂项目公司合称“项目公司”)持有的德胜
门项目(与大成项目、玉蜓桥项目和华天项目合称“基础设施项目”)。本基金购买项目公司股权
的具体交易步骤如下: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原始权益人,以下简称“物美商业”)2023年8月
23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嘉华丰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嘉华丰尚SPV公司”);
2023年8月17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嘉华小马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嘉华小
马厂SPV公司”);2023年8月16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嘉华德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称“北京嘉华德胜SPV公司”)。2023年7月11日,玉蜓桥物美项目公司完成存续分立,物美商
业持股比例为100%;根据北京嘉华丰尚SPV公司与物美商业、玉蜓桥物美项目公司签署的《北京
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嘉华丰尚SPV公司购买了物美商业持有的玉蜓
桥物美项目公司全部股权,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9,551,003.73元;2024年2月19日,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玉蜓桥物美项目公司成为北京嘉华丰尚SPV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
9月28日,物美商业收购物美小马厂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根据北京嘉华小马厂SPV公司
与物美商业、物美小马厂项目公司签署的《北京物美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嘉
华小马厂SPV公司购买了物美商业持有的物美小马厂项目公司100%股权,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87,130,913.43元;2024 年2月19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物美小马厂项目公司成
为北京嘉华小马厂SPV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7月4日,北京美廉美项目公司完成存续分
立,物美商业持股比例为100%;根据北京嘉华德胜SPV公司与物美商业、北京美廉美项目公司签
署的《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嘉华德胜SPV公司购买了物美商业持有
的北京美廉美项目公司全部股权,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1,712,281.16元;2024年2月
19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北京美廉美项目公司成为北京嘉华德胜SPV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4年2月1日,嘉实物美消费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成立,
本基金出资人民币952,900,000.00元认购其全部份额。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为嘉实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资本”)。根据嘉实资本(代表专项计划)与物美商业就各SPV公司100%
股权转让事宜签订的《SPV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专项计划自物美商业取得北京嘉华丰尚SPV
公司、北京嘉华小马厂SPV公司和北京嘉华德胜SPV公司(以下合称“各SPV公司”)100%股权,
同时根据嘉实资本(代表专项计划)分别与各SPV公司签订的《SPV公司借款协议》、嘉实资本(代
表专项计划)与各项目公司签订的《项目公司借款协议》、北京嘉华丰尚SPV公司与玉蜓桥物美项
目公司签订的《玉蜓桥物美项目公司借款协议》,专项计划在取得本基金认购款后,扣除预留费用,
合计向各SPV公司及项目公司共出资952,200,000.00元,其中388,394,198.32元为支付物美商
业的股权转让价款,563,805,801.68元用于置换各项目公司存量债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基金
持有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专项计划通过各SPV公司持有各项目公司100%股权和债权。
因收购项目公司不满足企业合并中构成业务的判断,因此专项计划将收购项目公司作为一项
资产购买,并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计量金额。前述支付的购买对价包括购买项目公司投资性房地
产、货币资金等资产。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11.5.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中期
报告和季度报告(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11.5.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11.5.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5.4.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1 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
11.5.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
时折算为人民币。
11.5.4.3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
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
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5.4.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基金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
是指被本基金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基金所控制的结构化主
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
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
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基金取
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基金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
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
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
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11.5.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1.5.4.6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无。
11.5.4.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
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
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
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
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
定的时间安排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
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
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
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
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
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
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
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
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
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5.4.8 应收票据
无。
11.5.4.9 应收账款
参见金融工具11.5.4.7。
11.5.4.10 存货
无。
11.5.4.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
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基金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基金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
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
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
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
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
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
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
益。
11.5.4.1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项目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评估值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
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
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其计提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预计使用寿命18.58-20.58年,净残值率5%、年折旧率4.62%-5.11%。本集团
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
时进行调整。
11.5.4.13 固定资产
无。
11.5.4.14 在建工程
无。
11.5.4.15 借款费用
无。
11.5.4.16 无形资产
无。
11.5.4.17 长期待摊费用
无。
11.5.4.18 长期资产减值
对除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
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
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1.5.4.19 职工薪酬
无。
11.5.4.20 应付债券
无。
11.5.4.21 预计负债
无。
11.5.4.22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11.5.4.23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
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
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基金以很可能取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
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
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
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
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
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
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
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11.5.4.24 持有待售
无。
11.5.4.25 公允价值计量
无。
11.5.4.26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由认购引起的实收基金于本基金认购确认日
认列。
11.5.4.27 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
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
提供服务合同
对于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提供服务合同,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
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
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
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
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服务,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服务
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服务前能够控制服务,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
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
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11.5.4.28 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包括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1.5.4.29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
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11.5.4.30 政府补助
无。
11.5.4.3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每年至
少分配一次,每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
现金分配。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物美商业基于项目公司2024年至2028年五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本基金实现预期分配金额的实
际情况,不可撤销地自愿按以下安排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中的分红豁免机制。具体方式如下:
(1)根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10465 号)、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毕马威
华振专字第2301793号)及合理预测,本基金首次发售时的基础设施项目在2024年至2028年五
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本基金投资者实现的预期可供分配金额分别为6,700万元、6,960万元、7,279
万元、7,504万元和7,690万元(以下简称“预期分配金额”)。
(2)如上述任一年度上述项目实际收入扣除包括运营管理费在内的各项成本费用后,使得实
际可供分配金额未达到预期分配金额,物美商业将通过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在该年度应
获取的全部或部分可供分配金额,使本基金的投资者(不含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基于预期分
配金额和该等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比例获得相应的预期分配金额。如现有登记结算机构或收益分配
所必须的系统或技术安排无法实现上述操作的,则由物美商业将足够的货币资金支付给本基金或
专项计划。
11.5.4.32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
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11.5.4.3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
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
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项目公司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
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
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
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
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
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
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
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
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
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1.5.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1.5.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及本集团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11.5.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及本集团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1.5.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及本集团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11.5.6 税项
1.本基金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专项计划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
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
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
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
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
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
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
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
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
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
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
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
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
收企业所得税。
2.项目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项目公司本年度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对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按税
法规定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的5%计算应纳税额。
城巿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房产税–从租计征部分按房产的租金收入的12%计缴;从价计征部分按应税房产原值*(1-30%)
*1.2%计缴。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为3元、18元或24元/平方米,税基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德胜门项目的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为24元/平方米;北京物美
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华天项目的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为24元/平方米;北京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大成项目及玉蜓桥项目的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分别为3元和18元/平方米。
11.5.7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1.5.7.1 货币资金
11.5.7.1.1 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118,130,933.10
其他货币资金 -
小计 118,130,933.10
减:减值准备 -
合计 118,130,933.10
11.5.7.1.2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17,411,811.10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应计利息 719,122.00
小计 118,130,933.10
减:减值准备 -
合计 118,130,933.10
11.5.7.1.3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说明
无。
11.5.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无。
11.5.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5.7.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
无。
11.5.7.3.2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11.5.7.4 债权投资
11.5.7.4.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11.5.7.4.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11.5.7.5 其他债权投资
11.5.7.5.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11.5.7.5.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11.5.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5.7.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11.5.7.6.2 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11.5.7.7 应收账款
11.5.7.7.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2,865,838.72
1-2年 -
小计 2,865,838.72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2,865,838.72
11.5.7.7.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无。
11.5.7.7.3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11.5.7.7.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11.5.7.7.5 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无。
11.5.7.7.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11.5.7.7.7 按债务人归集的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外部租户A 2,656,702.75 92.70 — 2,656,702.75
外部租户B 61,548.68 2.15 — 61,548.68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3,163.08 1.86 — 53,163.08
外部租户C 24,059.18 0.84 — 24,059.18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22,043.51 0.77 — 22,043.51
合计 2,817,517.20 98.31 — 2,817,517.20
11.5.7.8 存货
11.5.7.8.1 存货分类
无。
11.5.7.8.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无。
11.5.7.8.3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含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11.5.7.8.4 报告期内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1.5.7.9 合同资产
11.5.7.9.1 合同资产情况
无。
11.5.7.9.2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无。
11.5.7.9.3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无。
11.5.7.10 持有待售资产
无。
11.5.7.11 投资性房地产
11.5.7.11.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在建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903,576,430.63 - - 903,576,430.63
外购 1,402,004.12 - - 1,402,004.12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
资产收购 902,174,426.51 - - 902,174,426.51
其他原因增加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4.期末余额 903,576,430.63 - - 903,576,430.63
二、累计折旧(摊销)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40,293,262.86 - - 40,293,262.86
本期计提 40,293,262.86 - - 40,293,262.86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
其他原因增加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4.期末余额 40,293,262.86 - - 40,293,262.8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本期计提 - -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
其他原因增加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4.期末余额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63,283,167.77 - - 863,283,167.77
2.期初账面价值 - - - -
11.5.7.11.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无。
11.5.7.11.3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项目情况
无。
11.5.7.12 固定资产
无。
11.5.7.12.1 固定资产情况
无。
11.5.7.12.2 固定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1.5.7.12.3 固定资产清理
无。
11.5.7.13 在建工程
无。
11.5.7.13.1 在建工程情况
无。
11.5.7.13.2 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无。
11.5.7.13.3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无。
11.5.7.13.4 工程物资情况
无。
11.5.7.14 使用权资产
无。
11.5.7.15 无形资产
11.5.7.15.1 无形资产情况
无。
11.5.7.15.2 无形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1.5.7.16 开发支出
无。
11.5.7.17 商誉
11.5.7.17.1 商誉账面原值
无。
11.5.7.17.2 商誉减值准备
无。
11.5.7.17.3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无。
11.5.7.18 长期待摊费用
无。
11.5.7.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7.19.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投资性房地产计税差异 56,658,125.12 14,164,531.28
合计 56,658,125.12 14,164,531.28
11.5.7.19.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11.5.7.19.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期初 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164,531.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11.5.7.19.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无。
11.5.7.19.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无。
11.5.7.20 其他资产
11.5.7.20.1 其他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预付账款 454,537.52
其他应收款 5,306,842.39
其他流动资产 16,085,203.65
合计 21,846,583.56
11.5.7.20.2 预付账款
11.5.7.20.2.1 按账龄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454,537.52
1-2年 -
合计 454,537.52
11.5.7.20.2.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物业公司A 385,812.66 84.88 2024年10月 系公司预付物业公司2024年度的冷暖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供暖期未结束,所以还未结算。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8,724.86 15.12 2024年10月 系公司预付全年的财产险与公众责任险,逐月摊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还未摊销完毕。
合计 454,537.52 100.00 - -
11.5.7.20.3 其他应收款
11.5.7.20.3.1 按账龄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5,306,842.39
1-2年 -
小计 5,306,842.39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5,306,842.39
11.5.7.20.3.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往来款 5,266,554.67
其他 40,287.72
小计 5,306,842.39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5,306,842.39
11.5.7.20.3.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无。
11.5.7.20.3.4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11.5.7.20.3.5 按债务人归集的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78,427.62 76.85 - 4,078,427.62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631,152.05 11.89 - 631,152.05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329,462.08 6.21 - 329,462.08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64,629.97 4.99 - 264,629.97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2.27 0.02 - 1,172.27
合计 5,304,843.99 99.96 - 5,304,843.99
11.5.7.21 短期借款
无。
11.5.7.22 应付账款
11.5.7.22.1 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运营管理费 2,874,539.98
物业费 1,121,171.32
装修改造费 731,914.70
合计 4,727,626.00
11.5.7.22.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无。
11.5.7.23 应付职工薪酬
11.5.7.23.1 应付职工薪酬情况
无。
11.5.7.23.2 短期薪酬
无。
11.5.7.23.3 设定提存计划
无。
11.5.7.24 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税费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增值税 1,661,265.27
消费税 -
企业所得税 7,625,111.15
个人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5,734.28
教育费附加 68,155.67
房产税 527,429.04
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666,511.10
地方教育费附加 45,437.10
其他 -
合计 10,719,643.61
11.5.7.25 应付利息
无。
11.5.7.26 合同负债
11.5.7.26.1 合同负债情况
无。
11.5.7.26.2 报告期内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无。
11.5.7.27 长期借款
无。
11.5.7.28 预计负债
无。
11.5.7.29 租赁负债
无。
11.5.7.30 其他负债
11.5.7.30.1 其他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 18,228,146.51
其他应付款 26,629,306.67
合计 44,857,453.18
11.5.7.30.2 预收款项
11.5.7.30.2.1 预收款项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预收租金 16,325,364.11
预收租赁房屋费用 1,321,694.87
能源费 581,087.53
合计 18,228,146.51
11.5.7.30.2.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无。
11.5.7.30.3 其他应付款
11.5.7.30.3.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押金及保证金 25,825,313.71
往来款 95,910.96
其他 708,082.00
合计 26,629,306.67
11.5.7.30.3.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无。
11.5.7.31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00,000,000.00 953,200,014.95
本期末 400,000,000.00 953,200,014.95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4年1月31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0,000,000.00份
基金份额。
11.5.7.32 资本公积
无。
11.5.7.33 其他综合收益
无。
11.5.7.34 盈余公积
无。
11.5.7.35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34,891,953.67 - 34,891,953.6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认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28,360,001.90 - -28,360,001.90
本期末 6,531,951.77 - 6,531,951.77
11.5.7.3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公司 合计
营业收入 - -
其中:租金收入 95,372,072.19 95,372,072.19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 9,872,838.37 9,872,838.37
合计 105,244,910.56 105,244,910.56
营业成本 - -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0,293,262.86 40,293,262.86
物业运营成本 5,304,994.10 5,304,994.10
合计 45,598,256.96 45,598,256.96
11.5.7.37 投资收益
无。
11.5.7.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11.5.7.39 资产处置收益
无。
11.5.7.40 其他收益
无。
11.5.7.41 其他业务收入
无。
11.5.7.42 利息支出
无。
11.5.7.43 税金及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增值税 -
消费税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9,413.88
教育费附加 193,685.61
房产税 11,656,954.42
土地使用税 272,476.64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233,205.41
地方教育附加 129,123.73
其他 -
合计 12,884,859.69
11.5.7.44 销售费用
无。
11.5.7.45 管理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运营管理费 4,274,551.68
保险费 143,109.61
其他 2,038,830.84
合计 6,456,492.13
11.5.7.46 财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手续费 2,811.98
其他 -
合计 2,811.98
11.5.7.47 信用减值损失
无。
11.5.7.48 资产减值损失
无。
11.5.7.4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审计费 690,000.00
评估费 1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38,082.00
中登登记费 57,174.00
其他 403.00
合计 1,035,659.00
11.5.7.50 营业外收入
11.5.7.50.1 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无形资产报废利得 -
政府补助 -
租赁违约金 760,776.39
其他 2.53
合计 760,778.92
11.5.7.5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无。
11.5.7.51 营业外支出
无。
11.5.7.52 所得税费用
11.5.7.52.1 所得税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当期所得税费用 6,686,539.32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37,728.18
合计 4,848,811.14
11.5.7.52.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利润总额 39,740,764.8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382,772.1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8,551.9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203,031.3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合计 4,848,811.14
11.5.7.53 现金流量表附注
11.5.7.5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 2,166,491.58
水电费 70,606.80
其他 1,931,493.05
合计 4,168,591.43
11.5.7.5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基本设施费 9,298,244.98
租赁费 2,992,404.67
投资管理费 2,402,509.11
一般费用 2,083,837.93
押金、保证金 870,544.24
经营款 514,049.68
审计费 270,000.00
托管费 80,084.45
开户费 400.00
其他 138,659.65
合计 18,650,734.71
11.5.7.53.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3.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3.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1.5.7.54.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4,891,953.67
加: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固定资产折旧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0,293,262.86
使用权资产折旧 -
无形资产摊销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37,728.1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151,723.1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159,309.51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55,074.6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17,411,811.1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411,811.10
11.5.7.54.2 报告期内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952,200,000.00
其中:北京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57,778,081.76
其中:北京物美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 161,763,768.77
其中: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 132,658,149.47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148,647.43
其中:北京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5,350,984.90
其中:北京物美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 16,688,199.17
其中: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 10,109,463.36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其中:北京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中:北京物美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 —
其中: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870,051,352.57
11.5.7.54.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现金 117,411,811.10
其中:库存现金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7,411,811.1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3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411,811.10
其中:基金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5.7.5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无。
11.5.8 合并范围的变更
11.5.8.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5.8.1.1 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11.5.8.1.2 合并成本及商誉
11.5.8.1.2.1 合并成本及商誉情况
无。
11.5.8.1.2.2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11.5.8.1.2.3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11.5.8.1.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11.5.8.1.3.1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情况
无。
11.5.8.1.3.2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
11.5.8.1.3.3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11.5.8.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5.8.2.1 报告期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11.5.8.2.2 合并成本
无。
11.5.8.2.3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11.5.8.2.4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无。
11.5.8.2.5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的说明
无。
11.5.8.3 反向购买
无。
11.5.8.4 其他
无。
11.5.9 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专项计划 北京市 北京市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00.00 - 出资设立
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商业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 100.00 收购
北京物美小马厂商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商业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 100.00 收购
北京玉蜓桥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商业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 100.00 收购
11.5.10 分部报告
无。
11.5.11 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1.5.11.1 承诺事项
无。
11.5.11.2 或有事项
无。
11.5.11.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收益分配的公告》,本基金进行202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向截至2025年3月13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250元,合计拟收益分配金额
33,000,000.00 元,实际收益分配金额为33,000,003.61元。
11.5.12 关联方关系
11.5.12.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11.5.12.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 基金管理人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基金51%基金份额的法人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联盛盈科装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达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十分有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剪之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剪美生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物美大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物美嘉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的全资子公司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实际控制人任职公司的子公司
11.5.1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1.5.13.1 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11.5.13.1.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费 4,274,551.68
北京联盛盈科装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708,563.86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费 143,109.61
合计 - 5,126,225.15
注:1. 本基金的运营管理费由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部分构成:
(1)基础管理费
基础管理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4%
当期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的计算基础以项目公司对应期间的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公式计算的基础管理费为含税费用。
基础管理费应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协商确定的日期计算且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
确定的日期及方式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浮动管理费
运营管理机构基于项目公司净运营收入完成情况收取浮动管理费或扣减基础管理费。如实际
净运营收入低于目标净运营收入,由项目公司在需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的基础管理费中扣除对应
的计算金额,不足以扣除的,以当年应付的基础管理费为限;如实际净运营收入高于目标净运营
收入,则运营管理机构有权收取浮动管理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Ⅰ)如实际净运营收入
收入×90%)×5%+(目标净运营收入×90%-目标净运营收入×80%)×10%+(目标净运营收入×80%-
实际净运营收入)×15%
(Ⅱ)如目标净运营收入的 80%≤实际净运营收入
标净运营收入-目标净运营收入×90%)×5%+(目标净运营收入×90%-实际净运营收入)×10%
(Ⅲ)如目标净运营收入的 90%≤实际净运营收入
营收入-实际净运营收入)× 5%
(Ⅳ)如目标净运营收入
(实际净运营收入-目标净运营收入)×5%
(Ⅴ)如目标净运营收入的 110%
费金额=(目标净运营收入×110%-目标净运营收入)×5%+(实际净运营收入-目标净运营收入×110%)
×10%
(Ⅵ)如实际净运营收入>目标净运营收入的 120%,收取浮动管理费金额=(目标净运营收
入×110%-目标净运营收入)×5%+(目标净运营收入×120%-目标净运营收入×110%)×10%+(实际
净运营收入-目标净运营收入×120%)×15%
其中,当期基础设施项目实际净运营收入的计算基础以项目公司对应期间的审计报告为准。
基础设施项目目标净运营收入以基金管理人批准的项目公司预算数据为准。
浮动管理费按年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日期及方
式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11.5.13.1.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5,093,643.08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1,591,626.84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1,439,356.02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963,935.19
合计 - 9,088,561.13
11.5.13.2 关联租赁情况
11.5.13.2.1 作为出租方
单位:人民币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22,767,586.45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7,102,801.85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6,423,277.52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4,301,662.14
北京达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物业 679,665.43
北京十分有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63,376.45
北京剪美生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19,802.33
北京剪之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物业 11,741.21
合计 - 41,369,913.38
11.5.13.2.2 作为承租方
无。
11.5.13.3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11.5.13.3.1 债券交易
无。
11.5.13.3.2 债券回购交易
无。
11.5.13.3.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11.5.13.4 关联方报酬
11.5.13.4.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48,668.64
其中:固定管理费 2,648,668.64
浮动管理费 -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21,621.69
注:1. 固定管理费:固定管理费用的 80%由基金管理人收取,20%由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收取。
固定管理费按已披露的前一个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首个估值日及首个估值日之前,以
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基数),依据相应费率按日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
E 为已披露的前一个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首个估值日及首个估值日之前,以基金募集资
金规模为基数)
固定管理费应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日期及方式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各代销机构签订的基金代销协议,客户维护费按照代销机构
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11.5.13.4.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8,289.84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已披露的前一个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首个估值日及首个估值日
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基数),依据相应费率按日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已披露的前一个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首个估值日及首个估值日之前,以基金募集资
金规模为基数)
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日期及方式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11.5.13.5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11.5.13.6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5.13.6.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月3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3,987,24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3,177,078.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164,318.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79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有关规定支付。
申购/买入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卖出含转换出份额。
11.5.13.6.2 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 期间申购/买入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份额 期末持有
份额 比例(%) 份额 份额 比例(%)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000,000.00 51.00 - - - 204,000,000.00 51.00
合计 204,000,000.00 51.00 - - - 204,000,000.00 51.00
11.5.13.7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4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8,130,933.10 2,450,113.57
合计 118,130,933.10 2,450,113.57
注:本基金的上述存款,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11.5.13.8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11.5.13.9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报告期内向原始权益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归还借款共计人
民币952,200,000.00元。
11.5.14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1.5.14.1 应收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租金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3,163.08 -
应收租金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22,043.51 -
应收租金 北京达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5,426.67 -
应收租金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9,129.38 -
应收租金 北京十分有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550.76 -
应收租金 北京剪美生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858.04 -
应收租金 北京剪之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34.76 -
应收利息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9,122.00 -
预付保险费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8,724.86 -
应收能源费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78,427.62 -
应收能源费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631,152.05 -
应收能源费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329,462.08 -
应收能源费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64,629.97 -
应收代垫款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2.27 -
合计 - 6,201,997.05 -
11.5.14.2 应付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运营管理费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74,539.98
应付工程款 北京联盛盈科装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6,167.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6,159.53
应付托管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05.39
应付保证金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470,644.37
应付保证金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2,023,111.68
应付保证金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1,354,875.75
应付保证金 北京达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应付保证金 北京物美嘉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4,725.44
应付保证金 北京物美大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6,638.79
应付保证金 北京剪之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预收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012,028.20
预收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 1,326,975.74
预收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660,483.72
预收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北京达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35,004.76
预收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北京剪之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9,129.38
合计 - 23,519,190.03
11.5.15 期末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5.1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11.5.15.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5.15.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11.5.15.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11.5.16 收益分配情况
11.5.16.1 收益分配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本期收益分配合计 本期收益分配占可供分配金额比例(%) 备注
1 2024年9月9日 2024年9月10日 0.7090 28,360,001.90 45.76 注1
2 2025 年 3 月 13 日 2025年3月14日 0.8250 33,000,003.61 53.25 注3
合计 61,360,005.51 - -
注:1、本基金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的场内除息日为2024年9月10日,场外除息日为2024年9
月9日。
2、本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月3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61,970,754.89元。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本基金实施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
实际分配金额为28,360,001.90元,占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的45.76%。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本基金进行202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向截至2025年3月13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场内除息日为2025年3月14日,场外除息日为2025年
3月13日,合计拟收益分配金额33,000,000.00元,实际收益分配金额33,000,003.61为元,占
2024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比例53.25%。上述收益分配计入本基金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
11.5.16.2 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 34,891,953.67 -
本期折旧和摊销 40,293,262.86 -
本期利息支出 - -
本期所得税费用 4,848,811.14 -
本期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80,034,027.67 -
调增项
1-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 953,200,014.95 -
调减项
1-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952,200,000.00 -
2-支付的所得税费用 -763,098.84 -
3-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7,035,547.70 -
4-金融资产相关调整(租赁收入直线法调整) -8,880,306.46 -
5-购买固定资产等的资本性支出 -731,924.05 -
6-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 -1,652,410.68 注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61,970,754.89 -
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
未来合理期间内需要偿付的负债、运营费用等。
上述可供分配金额并不代表最终实际分配的金额。由于收入和费用并非在一年内平均发生,
所以投资者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简单判断本基金全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11.5.17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11.5.17.1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等。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与该机构存款相关的
信用风险不重大。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2024年12月31日,项目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人民
币2,865,838.72元,其中92.70%源于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
用风险敞口,在接受新客户时评价其信用风险,同时本集团会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以确保
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于本期末,本集团各项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等于
其账面金额。
11.5.17.2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多维度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控。集团内
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
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
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本期末,本集团财务报表中列示的
现金反映了本集团所持有的流动性储备。本集团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账款、应付托管费等,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
11.5.17.3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持
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利率在同期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与各存
款银行协商确定,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波动。
于本期末,本集团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生息资产,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化对本集团无重大影
响。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本集团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
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本期末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因此无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11.5.18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11.5.19 个别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1.5.19.1 货币资金
11.5.19.1.1 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1,733,441.15
其他货币资金 -
小计 1,733,441.15
减:减值准备 -
合计 1,733,441.15
11.5.19.1.2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733,014.40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应计利息 426.75
小计 1,733,441.15
减:减值准备 -
合计 1,733,441.15
11.5.19.1.3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说明
无。
11.5.19.2 长期股权投资
11.5.19.2.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952,900,000.00 - 952,900,000.00
合计 952,900,000.00 - 952,900,000.00
11.5.19.2.2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余额
嘉实物美消费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952,900,000.00 - 952,900,000.00 - -
合计 - 952,900,000.00 - 952,90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