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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公募REITs简称
公募REITs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苏园产业REIT
508027
2021年6月7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
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
适用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
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拟增持基金份额计
划的公告》,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计划自2024年1月2日起不超过12
个自然月内(含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
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买入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
式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合计不超过2 亿元且持有份额合计不超过本基金已发
行基金总份额的5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收到的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的通知,原始权益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累计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2,137,474.00份,占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
0.24%;原始权益人苏州工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本基金基
金份额1,495,863.00份,占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0.17%;关联方苏州工业
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8,709,916.00份,占本基金已
发行基金总份额的0.97%。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原始权益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
基金基金份额为137,137,474.00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15.24%;原始权益人苏
州工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为136,495,863.00
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15.17%;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本基金基金份额为98,709,916.00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10.97%。本基金原始
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为372,343,253.00份,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为41.37%。
三、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拟继续增持的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的通知,基于
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在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原始权
益人及关联方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买入或交易所认可
的其他方式继续增持本基金份额,现将该通知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司、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内容:
1、增持基金份额的目的:
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基金份额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买入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进行增持。
3、增持基金份额的安排:
根据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合计增持金额及份额:
增持金额与上一个增持期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2月31日)已经增
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且合计持有份额不超过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
50%。
其中,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持金额与上一个增持期间(2024
年1月2日~2024年12月31日)已经增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苏州工
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增持金额与上一个增持期间(2024年1月2日~
2024年12月31日)已经增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苏州工业园区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增持金额与上一个增持期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2月31
日)已经增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
5、增持计划的有效期限:
自2025年1月2日起,不超过12个自然月(含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
6、增持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基金份额与上一个增持期间(2024年1月2日~
2024年12月31日)已经增持的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
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行为将严格遵
循相关规则要求。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础设施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