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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REIT
场内简称 易商仓储(扩位简称:中航易商仓储物流REIT)
基金主代码 5080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
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
1、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二、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96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56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102,400,000.7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650,392.9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80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800,000,000.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2,717,382.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58967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
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率按照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的认购费率标准执行,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23,344.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291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
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注:
1、本基金自2024年12月13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4年12月19日结束,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4年12月19日结束。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4、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实际结息适用利率所计算的利息金额为准。
5、本基金募集总份额80,000万份,经过比例配售,最终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59,208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4.01%;网下投资者配售份额为14,554.4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70%;公众投资者配售份额为6,237.6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30%。
本次自主配售结果符合《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规则。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份)
认购数量
(万份)
配售数量(万
份)
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建信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2.628 5322.0000 4895.3117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8 1902.0000 1749.5082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翊宇4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628 1902.0000 1749.5082
4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628 1865.0000 1715.4747
5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兴瀚资管-兴元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628 1141.0000 1049.521
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8 450.0000 413.9215
7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628 380.0000 349.5337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628 380.0000 349.5337
9 中信证券-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险-中信证券君龙人
寿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28 343.0000 315.5002
10 中信证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国任财险睿
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28 229.0000 210.6401
11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628 200.0000 183.9651
12 中再资管-兴业银行-中再汇利资产管理产品 2.628 200.0000 183.9651
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8 191.0000 175.6867
14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至诚17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2.628 190.0000 174.7669
15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至诚15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2.628 190.0000 174.7669
16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2.628 150.0000 137.9738
17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628 150.0000 137.9739
18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2.628 150.0000 137.9738
19 德邦证券资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资管邦盛1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2.628 150.0000 137.9738
20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补充债 2.628 150.0000 137.9738
21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628 150.0000 137.9738
22 生命保险资管-兴业银行-生命资产睿驰增强1号资产管理产
品 2.628 26.0000 23.9155
23 生命保险资管-农业银行-生命资产睿驰增强5号资产管理产
品 2.628 12.0000 11.0379
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配售数量
(万份)
占本次基金份额发
售的比例 限售期安排
1 苏州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
控制下的关联方 31,496 39.37%
占基金发售总量的
20%部分持有期自上
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
月,超过20%部分持
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
少于36个月
2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
藏信托-晟易1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1,296 14.12% 12个月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
表翊宇16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190期信托单元)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744 4.68% 12个月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2,904 3.63% 12个月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2,560 3.20% 12个月
6
国寿瑞驰(天津)基础设施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24 2.03% 12个月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560 1.95% 12个月
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
表翊宇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第180期信托单元)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488 1.86% 12个月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832 1.04% 12个月
10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728 0.91% 12个月
1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56 0.82% 12个月
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40% 12个月
合计 59,208.00 74.01%
说明:持有期限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本次发售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和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存续期(即基金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3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进行资产处置,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
本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封闭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于基金扩募引起的申购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进行上市交易。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