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7
7.1 资产负债表 17
7.2 利润表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19
7.4 报表附注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2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6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8
§11 重大事件揭示 4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0
§12 备查文件目录 5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5
12.2 存放地点 56
12.3 查阅方式 56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0080
前端交易代码
510080
后端交易代码
5110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0,441,746.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将运用增强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当期收益和超过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配置。通过指数化债券投资策略确保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同时运用一些积极的、低风险的投资策略来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发布《关于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更名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将本基金名称由“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变更为“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网站中公告原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林葛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99
传真
010-82255988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邮政编码
10008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高新
周慕冰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491,786.04
25,778,368.32
21,175,639.14
本期利润
3,710,338.33
7,644,097.54
48,431,592.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6
0.0852
0.314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1%
5.64%
26.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6%
4.42%
32.8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1,655,505.89
29,777,966.10
24,665,149.1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87
0.4032
0.217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79,427,391.89
112,577,316.63
170,164,257.3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16
1.5243
1.503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15.13%
215.33%
201.97%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5%
0.10%
-1.52%
0.24%
0.57%
-0.14%
过去六个月
-0.33%
0.10%
0.64%
0.18%
-0.97%
-0.08%
过去一年
-0.06%
0.13%
0.73%
0.20%
-0.79%
-0.07%
过去三年
38.64%
0.46%
21.04%
0.21%
17.60%
0.25%
过去五年
39.65%
0.38%
28.79%
0.18%
10.86%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5.13%
0.36%
80.47%
0.17%
134.66%
0.19%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本基金为增强性指数化债券型投资基金,对目标指数的投资在资产配置中最低比例为64%,股票资产配置最高比例为16%,现金持有最低比例为3%。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股票投资是作为增强型投资提高收益的一种手段,预计股票投资比例的平均值为8%,因此将基金业绩比较设定为: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92%、8%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4.110
914,828,728.47
17,465,117.88
932,293,846.35
2015
0.440
1,933,838.20
3,036,778.39
4,970,616.59
2014
-
-
-
-
合计
4.550
916,762,566.67
20,501,896.27
937,264,462.94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五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 QFII 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马文祥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4年9月10日
-
14年
马文祥先生,1977年7月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主任科员,工银瑞信企业年金基金经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2016年,在基建和地产的传统引擎拉动下,宏观经济弱势企稳。全年通胀水平总体处于低位,但国内供给侧改革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反弹推动PPI持续上行,叠加产油国达成减产协议推动油价快速上涨,年末通胀预期有所上升。强美元下,汇率层面持续面临较大贬值压力,外汇占款持续流出;受汇率、资产价格以及去杠杆、防风险等因素制约,下半年货币政策更趋于稳健,央行主要通过逆回购、MLF等方式投放流动性,尤其是8月以来央行操作上锁短放长,导致流动性较上半年有所收紧。
2016年,债券市场走势波折,全年来看债券收益率有所上行。1月至4月,受经济企稳、MPA考核扰动资金面及信用事件频发等因素影响,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4月末至10月中旬,先后受稳增长预期调整、CPI温和回落、违约风险担忧下降、英国退欧、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等因素影响,各债券品种收益率持续下行,10月中旬十年期国债收益率降至2.64%的年内低点;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受表外理财纳入MPA考核、美国加息预期、中美利差收窄、国内通胀预期上升、年末流动性偏紧以及机构赎回踩踏等多因素影响,叠加代持风险事件对债市交易信用的冲击,导致债市大跌;12月下旬以来,随着央行适度加大投放力度,并引导大行向非银金融机构融出,资金紧张状况有所改善,同时代持事件逐步协调解决,债市止跌反弹。
2016年,A股市场整体下跌,上证综指下跌12.31%,创业板指数下跌27.71%。1月份,受人民币贬值预期、股东减持、新股注册制改革加速等因素影响,叠加指数熔断机制的“磁吸效应”,股市连续快速下跌,上证综指最低下探至2638点;2月份,受人民币汇率趋稳、指数熔断机制暂停、经济小幅改善、“两会”的召开以及注册制改革和战略新兴板放缓等因素影响,恐慌情绪修复,股市开始筑底反弹。二季度,货币进一步宽松预期落空,通胀的担忧缓解,周期股的表现略显疲弱,市热点主题涣散,股市震荡调整。进入三季度,在房地产市场高涨、供给侧改革、PPP项目推进等因素影响下,市场风险偏好略有回升,房地产、建材、家电、钢铁等行业表现较好。进入四季度,受宏观经济企稳、部分行业盈利改善及混改预期增强等因素影响,股市整体上涨,上证综指一度涨至3300,创出熔断冲击以来的高点;12月以来股指有所回落。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稳健操作思路,在严控信用风险前提下重点配置中短期信用债,保持组合流动性,适度参与利率品种的投资机会;进入四季度后,逐步降低组合久期,规避市场调整风险。权益资产方面,根据市场行情变化,灵活调整权益资产比重,以避免净值大幅波动;同时,精选股票,择机进行波段操作,提升组合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11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虽然宏观经济暂时企稳,但是产能过剩和过低的投资回报导致企业投资意愿改善有限;叠加房地产销量和投资增速见顶回落、汽车消费增速放缓、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影响,预计2017年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通胀方面,尽管PPI向CPI的传导路径并不顺畅,但上中游价格大幅上涨,仍可能一定程度上推升CPI,引发市场通胀预期变化。受汇率、资产价格以及政策防风险等因素制约,货币政策更趋于稳健中性。
债券市场方面,在海内外经济和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预计债市波动将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将对市场形成较大压力,但同时经济基本面再次转弱、人民币贬值压力暂缓等因素也会带来交易性机会。信用债配置方面,继续严控信用风险,规避盈利恶化的行业、低评级信用债以及财政实力偏弱地区的城投债。
股市方面,对中长期经济前景的隐忧使得股市风险偏好难有显著回升,震荡市中需把握市场结构性机会,比如涨价带动盈利改善的行业、低估值高分红的金融板块、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基建板块以及改革深化、供给侧改革、消费升级等主题机会。但也需警惕国内经济增长低于预期、人民币汇率贬值及资本流出压力加大、特朗普政策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对资本市场的扰动。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规运作,保障资产委托人利益出发,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强调合规宣导与培训,夯实公司合规文化环境基础。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律师、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合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合规理念,深化员工合规意识,提高员工合规工作技能,努力夯实公司合规内控环境基础。
2、持续推动公司完善制度/流程建设,扎实公司内控制度基础。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推动公司各部门补充、修订、完善、优化各项业务制度与流程,保证公司制度/流程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新订、修订了包括《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管理制度》、《公司信用品种备选库管理办法》、《公司银行间一级市场债券交易流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债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业务运营部登记结算中心客户款项支付及退回流程》等多部制度和流程。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严肃制度/流程执行力,合理保障公司运营及委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40余项,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清算、登记注册、产品开发、员工行为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委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积极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对相关的合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于2016年1月15日对2015年度利润进行了分配,分配金额为2,934,073.49元,于2016年12月26日对2016年度利润进行了分配,分配金额为929,359,772.86元。
本基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655,505.89元,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41,655,505.8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07,330,139.13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929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原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