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3号(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2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2】392号)和2012年3月27日《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91号)的核准,进行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4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
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跟踪沪深300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
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
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
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
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
不可抗力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
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
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海
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指数成份股
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
账户。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业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事项
进行更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事项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信息的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
其余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24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
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
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年11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股权结构: 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AIGGIC)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01年7月至2016
年11月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
南宁双拥路营业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2009年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
运营团队负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
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Anthony Fasso先生:董事,学士,1984年加入Bankers Trust,1995年至2000
年先后任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
(香港)。2000年至2001年担任iRegent Group Limited营销经理(香港),2001
年至2003年担任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行政总裁及机构
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2003年至2004年担任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私
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2005 年至2010年担任AXA Investment Managers亚太
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香港),2010年至2018年担任AMP Capital
国际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香港)主管,2019年至今担任柏瑞投资行政总
裁(亚洲,日本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
顾问有限公司,1992年4月至1996年1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经理,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2001年7月至2010年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
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1年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2015年至今任该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Lazard & 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Lazard
Asia香港办事处,2010年至2013年曾担任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02年至今历任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经理、执
行董事,2006年至今同时担任新加坡上市公司TIH Limited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83年至2015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助教、会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年12
月至1991年6月期间兼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2015年3月从中国人民大
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
清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创始人兼CEO,2019年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2004 年至2008 年任职于
德勤,2008 年至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2019年起
担任柏瑞投资财务部门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五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
锡解放西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
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1年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事
财务工作,2001年至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2004年7
月起加入本公司,历任基金事务部总监、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
(原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起任指数
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月至2020年2月任上证中小盘ETF及华泰柏瑞上证中小
盘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起担任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及华泰柏瑞沪
深30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2015年5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500 ETF及华泰柏瑞中证500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
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华泰柏瑞泰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任华泰柏瑞MSCI中国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7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童辉先生:监事,硕士。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2004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2004年4月加入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1年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陈晖女士:督察长,硕士,1993-1999年任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
代表,1999-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1年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
司,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监,2004-2008年5月任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
投资经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
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
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
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2006.9-2008.12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
易员,2009.3-2012.8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
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3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外汇交易结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
级经理,美国信安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18年7月加入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华泰柏瑞
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
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
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柳军先生:简历同上。
历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娅女士,2012年5月4日至2015年6月12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
经理助理兼专户投资部总监沈雪峰女士;投资研究部总监张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
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陈晖女士;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
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
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按规定受理申购
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者申购之基金份额或赎回之对价;采取适当合理
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规定;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
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
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
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
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
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
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
务监控,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
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
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
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
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
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
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
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
权、资产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
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
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
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
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
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
行处理。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
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
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
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
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
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
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
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94只。自2003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
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
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
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
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
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
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