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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沪深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035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9月1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3.344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54,627,688.1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45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24年第二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工银300”,扩位证券简称为“工银沪深300ETF”;
2、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累计报酬率达到1.0%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累计报酬率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累计报酬率的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
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
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9月26日
除息日 2024年9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0月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现金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30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
在2024年10月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
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
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