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将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
1、“二、释义”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因此导致的损益归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基金份额净值: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因此导致的损益归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十八、基金财产估值”之“(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十八、基金财产估值”之“(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含第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订为:“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含第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二、《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将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新。本次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我司已将上述《基金合同》的修改事宜向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7年3月9日起生效。自2017年3月9日起,本基金将按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申请。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