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证10年期国债ETF
基金主代码 5112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拟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为十年国债,交易代码为51126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39号、
机构部函【2017】159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7年7月17日
至2017年7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年8月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26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18,647,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37,691.8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8,647,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480.00
合计 218,647,48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年8月4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场内份额申购的具体日期。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场内份额的赎回。
在确定场内份额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场内份额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场内份额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场外份额申购的具体日期。
基金管理人自场外份额申购开始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场外份额的赎回。
在确定场外份额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场外份额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场外份额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场外份额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可能与场内份额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存在差异,投资人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