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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
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
的议案》,大会议案于2021年8月3日获得通过,2021年8月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
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9日期间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本
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1年9月14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
计人民币833,198.07元,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
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本次剩余财产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23日,
资金发放日为2021年9月29日,每份基金份额发放资金为人民币114.718元。基金份额持
有人实际收到资金的时间、流程、规则等应遵循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