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H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2024年6月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理财金货币ETF 基金代码 51181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5日
上市日期 2015年1月5日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6年8月26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蔡奕奕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3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年4月1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董浩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1、场内简称:理财金H;理财金货币ETF
2、《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情况下,基金合同应当终止;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其他
量不满200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
定时,从其规定。本基金设A类、E类和H类三类基金份额,A类与E
类为场外基金份额,H类为场内基金份额。A类与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
业务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投资目标
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
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并且法律法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的条件下,本基金可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
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
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3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
- 其他费用
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
金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上市费
及年费;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列入的其它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设A类、E类和H类三类基金份额,A类与E类为场外基金份额,H类为场内基
金份额。A类与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H类基
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A类
与E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H类基
金份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平台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5%
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申购赎回风险
(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在每个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累计申购/赎回或对单一账户的累计
申购/赎回设定上限。如果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接受后将使当日申购或赎回相关控制指
标超过上限,则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可能确认失败。
(2)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申购,投
资人可能面临无法申购本基金的风险。
(3)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赎回,投
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4)如若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
赎回申请,损害投资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可能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2、场内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场内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
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
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3、基金收益分配风险
(1)作为货币基金,大多数情况下,每日收益为正,但在极端情况下,当基金卖出债
券所得收益及利息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率之后可能为负,基金当日出现负收益。
(2)本基金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0.01元,若投资人申购份额较
少,由于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可能出现当日基金收益无法显
示的情况。
(3)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每日收益分配计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当收益账户高于100
元以上时,整百元收益才兑付为基金份额转入投资人的证券账户。投资人可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查询收益账户明细。投资人卖出部分本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份
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4、交易费用及二级市场流动性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
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
投资收益。
(1)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部分券商在二级市场交易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豁免征收交
易佣金。通过其他券商交易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被收取交易佣金,交易佣金会减少
投资人的买卖价差收益。
(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本基金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可能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的
交易价格。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本基金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时,本基金可能出
现折价交易或溢价交易。特殊情况下,本基金也可能出现平价交易。
当本基金出现折价交易时,卖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承受折价卖出的损失;当本基
金出现溢价交易时,买入本基金的投资人需要承受溢价买入的损失。当买卖价差收益为负
值时,期间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为负。
5、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人提交了赎回申请后,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
赎回款交收资金不足的风险;或者为应付赎回款,变现冲击成本较高,给基金资产造成较
大的损失的风险。大部分债券品种的流动性较好,也存在部分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回购
等品种流动性相对较差的情况,如果市场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或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
影响到流动性和投资收益。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
外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H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内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
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
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投资标的均在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且一般具备良好的市场
流动性和可投资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设定也合理、明确,操作性较强。本基金为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
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基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
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
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
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巨额赎回业务的场内处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有关规定办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基金
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
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6、机会成本风险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的高效率使本基金对流动性要求更高,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
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
险,本基金长期收益可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7、系统故障风险
本基金每日进行清算和收益分配,系统实现要求更高,可能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基金无
法正常估值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风险。
8、到点清算风险
本基金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况下,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
基金将启动到点终止的变现和清算流程。
9、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经中国证监会评估确定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将根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
暂行规定》规定适用特别监管要求:(1)投资运作指标方面,本基金的投资集中度、资产
评级要求、交易对手风险管控、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流动受限资产比例、组合久期及杠杆
率等较一般货币基金更为严格;(2)规模控制方面,基金管理人将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
避免出现接受单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持有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的情况;单一投资
者持有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的,基金管理人将与相关投资者就其赎回行为提前作出约束
性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单日净赎回份额不得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
等;必要时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以赎回申请规模确定接受申购申请规模、暂停基金申购等规模管控措施。本基金不
满足相关条件可能被中国证监会移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请投资人特别关注本基金作
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相关风险和中国证监会公布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合理安排资
金进行投资。
二、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
三、管理风险
四、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
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
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
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
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
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五、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9月3
日证监许可[2014]91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
选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