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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B 基金代码 511820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1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02月22日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叶朝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6年01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7月23日
张佳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09月07日
胡哲妮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07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7月10日
场内简称 鹏华添利(扩位简称:鹏华添利ETF)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
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套利策略;4、现金管理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
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份额(S)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 每笔0元 -
赎回费 N 每笔0元 -
注: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招募说明书约定情形时,将收取强制赎回费
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9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 -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
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测算中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
现行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货币市场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
性风险。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
动。同时为应对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交易量不足而面临流动性
风险。
(2)净值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基金资产估值,A类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为1.00,B类基金
份额净值始终为100.00元。但是,当基金资产所投资债券出现违约时,可能导致赎回开放
日基金份额净值无法保证为1.00或100.00元,从而产生风险。
(3)申购赎回风险
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在每个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累计申购/赎回或对单一账户的累计
申购/赎回设定上限。如果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接受后将使当日申购或赎回相关控制指
标超过上限,则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可能确认失败。
2)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申购,投资
人可能面临无法申购本基金的风险。
3)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赎回,投资
人可能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4)如若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赎
回申请,损害投资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可能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4)场内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场内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
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
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5)交易费用及二级市场流动性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
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
投资收益。
1)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部分券商在二级市场交易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豁免征收交易
佣金。通过其他券商交易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被收取交易佣金,交易佣金会减少投
资人的买卖价差收益。
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本基金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可能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
易价格。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本基金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时,本基金可能出现
折价交易或溢价交易。特殊情况下,本基金也可能出现平价交易。当本基金出现折价交易
时,卖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承受折价卖出的损失;当本基金出现溢价交易时,买入本
基金的投资人需要承受溢价买入的损失。当买卖价差收益为负值时,期间投资人的投资收
益为负。
2、普通货币市场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