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军工ETF
基金主代码
512560
交易代码
5125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563,496.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7月2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军工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张燕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5
传真
020-85104666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71,056.63
本期利润
225,773.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8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8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9,147,265.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41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1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79%
1.12%
-10.31%
1.18%
-0.48%
-0.06%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81%
1.05%
-7.09%
1.26%
1.28%
-0.2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1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09%。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1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海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07-14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汇丰银行Consumer Credit Risk 信用风险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品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7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6次,其中33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产能出清、库存回补带动内需企稳,全球经济回暖拉动外需持续向好的背景下,2017年中国宏观经济延续了2016年以来的企稳态势,经济韧性增强。全年GDP增速达6.9%,较2016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较2016年回落0.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较2016年回落0.9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长6.6%,较2016年回升0.6个百分点,出口额增长7.9%,较2016年大幅回升15.6个百分点。防范金融风险和去杠杆主导了2017年央行的货币政策基调,叠加美联储加息和缩表的影响,全年宏观流动性整体维持偏紧格局。本年度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稳中有升扭转了过去三年以来的走低趋势,截至年末在岸和离岸美元对人民币即期汇率均回落至6.5附近。资本市场方面,A股市场震荡走高,最终上证综指以上涨6.56%收官。在风格方面,大小盘分化明显,个股表现之间“二八”分化特征显著,本年度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分别上涨25.08%、21.78%,而创业板综指、中证500指数分别下跌15.32%、0.20%;行业方面,保险、食品饮料、家用电器、钢铁、有色金属、电子、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纺织服装、传媒、国防军工等板块跌幅较大。报告期内中证军工指数下跌18.37%。
本报告期涵盖了基金的建仓期,中证军工ETF成立于2017年7月14日,基于建仓期内对大盘、军工行业基本面以及市场情绪的短期判断,本基金采取了相对灵活以及审慎的建仓策略,在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尽量减少市场冲击的原则下完成了基金的建仓工作,并于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41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09%,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16%,年化跟踪误差为9.945%,大于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因本报告期包含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建仓期,故跟踪误差等指标在调整之中。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金融强监管下流动性收紧、房地产市场降温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以及宏观政策与改革力图稳增长依然是影响未来A股市场最值得关注的因素。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在外需稳健、资本开支周期复苏具有惯性、消费增长有韧性等因素支持下,预计2018年中国经济增长仍将保持稳健回升态势。从金融监管政策传递的信号来看,金融去杠杆将更依赖监管规则升级而非持续紧缩流动性,对未来流动性的预期无需过度悲观。从海外市场来看,全球主要经济体“紧货币,宽财政”的政策组合对经济增长仍有一定的支持力度,美国税改落地有望进一步提振美国乃至全球的需求。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的共振以及温和的再通胀均有利于股票类资产。如果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回暖趋势能够延续、货币政策适度并使物价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同时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的背景下,考虑到目前A股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仍偏低、上市公司整体盈利继续好转、流动性可能“有惊无险”的背景下,未来A股市场的机会仍将大于风险。从长期来看改革与创新仍然值得期待,中国新老经济的结构转换仍在深化中,消费升级、产业升级依然是中国经济未来主要的增长点。各项改革进程,包括国企、财税、服务业、人口政策及户籍土地等方面有望继续推进;通过供给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关键手段,我们对中国经济告别粗放式增长模式、走向长期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A股市场仍是实现经济转型的国家战略的核心高地,因此在战略上对于当前A股市场不必悲观。通过资本市场盘活存量,把社会资金、资源更有效率地配置,促进产业并购、重组,改善上市公司业绩,实现A股市场和产业发展的正反馈。
军工改革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其深度受益于全面改革的红利,包括国企改革、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中国制造2025》,以及行业自身改革——包括军民融合、军工资产证券化、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围绕主战装备提速、资本运作和军民融合三条主线,军工行业未来上升空间充足,具有较大的长期投资价值。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既为短期投资者提供“高弹性、高波动”的投资工具,又为长期看好军工行业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自2017年10月30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均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鉴于基金资产净值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基金将继续运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28,707.16
结算备付金
49,318.54
存出保证金
106,069.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235,307.00
其中:股票投资
38,179,307.2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5,999.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95.5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9,319,697.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738.34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932.28
应付托管费
3,386.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2,375.0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0,000.00
负债合计
172,432.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1,563,496.00
未分配利润
-2,416,230.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47,265.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319,697.59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419元,基金份额总额41,563,496.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172,758.79
1.利息收入
254,735.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4,733.76
债券利息收入
1.4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55,179.4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748,213.0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6,966.4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45,283.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8,127.58
减:二、费用
946,985.61
1.管理人报酬
198,461.98
2.托管费
39,692.3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517,366.8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91,464.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5,773.1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5,773.1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5,563,496.00
-
315,563,496.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5,773.18
225,773.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4,000,000.00
-2,642,003.73
-276,642,003.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74,000,000.00
-2,642,003.73
-276,642,003.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563,496.00
-2,416,230.55
39,147,265.4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88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5,563,496.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4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7月7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315,563,496.00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15,562,956.00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540.00元,经安永华明 (2017) 验字第60468000_G19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列示。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不加调整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基金管理人不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以及由本基金申购赎回对价现金替代成分股票在未补足(或未强制退款)前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而来的未实现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采用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场内份额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15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申赎代办券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30,815,955.78
30.50%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65,414.64
19.20%
780.89
6.31%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8,461.9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9,692.37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活期存款
928,707.16
76,263.83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7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股/张)
总金额
广发证券
300697
电工合金
新股网下发行
1,630
12,436.90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110042
航电转债
2017-12-26
2018-01-15
新发流通受限
100.00
100.00
560
55,999.75
55,999.75
-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547
航天发展
2017-10-30
重大事项停牌
10.83
-
-
82,400
853,019.26
892,392.00
-
002260
德奥通航
2017-12-05
重大事项停牌
11.96
-
-
15,200
258,704.00
181,792.00
-
300159
新研股份
2017-11-23
重大事项停牌
10.40
2018-03-22
9.36
57,000
669,237.35
592,800.00
-
300424
航新科技
2017-12-28
重大事项停牌
23.43
2018-03-23
22.25
11,275
256,932.87
264,173.25
-
600150
中国船舶
2017-09-27
重大事项停牌
24.67
2018-03-21
22.20
63,200
1,484,490.60
1,559,144.00
-
600685
中船防务
2017-09-27
重大事项停牌
26.66
2018-03-21
24.05
30,700
820,917.69
818,462.00
-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3,926,543.7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308,763.25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8,179,307.25
97.10
其中:股票
38,179,307.25
97.1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5,999.75
0.14
其中:债券
55,999.75
0.1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78,025.70
2.49
8
其他各项资产
106,364.89
0.27
9
合计
39,319,697.59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8.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6,189,225.25
92.4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17,174.00
0.8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72,908.00
4.2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8,179,307.25
97.53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89
中国重工
604,400
3,644,532.00
9.31
2
600893
航发动力
70,500
1,897,155.00
4.85
3
000768
中航飞机
108,300
1,829,187.00
4.67
4
600482
中国动力
67,900
1,684,599.00
4.30
5
600150
中国船舶
63,200
1,559,144.00
3.98
6
002049
紫光国芯
28,500
1,367,715.00
3.49
7
002179
中航光电
31,000
1,220,780.00
3.12
8
002465
海格通信
126,400
1,212,176.00
3.10
9
600118
中国卫星
46,300
1,169,075.00
2.99
10
600879
航天电子
149,000
1,168,160.00
2.9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93
航发动力
17,791,374.65
45.45
2
000768
中航飞机
15,898,829.58
40.61
3
002465
海格通信
11,653,151.98
29.77
4
600118
中国卫星
10,444,823.65
26.68
5
600150
中国船舶
10,012,251.00
25.58
6
600879
航天电子
8,979,154.00
22.94
7
002179
中航光电
8,684,502.50
22.18
8
600435
北方导航
8,416,698.98
21.50
9
600038
中直股份
7,173,507.00
18.32
10
600482
中国动力
6,548,459.20
16.73
11
000547
航天发展
6,407,881.39
16.37
12
600967
内蒙一机
6,100,059.20
15.58
13
600685
中船防务
5,737,127.32
14.66
14
002049
紫光国芯
5,686,346.00
14.53
15
300159
新研股份
5,508,345.83
14.07
16
000738
航发控制
5,482,381.00
14.00
17
600372
中航电子
5,166,017.18
13.20
18
002013
中航机电
5,102,566.18
13.03
19
600316
洪都航空
5,086,773.40
12.99
20
000901
航天科技
4,558,113.00
11.64
21
600343
航天动力
4,423,841.00
11.30
22
601989
中国重工
4,359,047.00
11.13
23
000519
中兵红箭
4,321,605.00
11.04
24
600391
航发科技
4,292,077.96
10.96
25
600151
航天机电
4,287,207.99
10.95
26
600562
国睿科技
4,282,851.00
10.94
27
002368
太极股份
4,191,211.00
10.71
28
600765
中航重机
4,075,491.00
10.41
29
600990
四创电子
3,790,074.28
9.68
30
002023
海特高新
3,770,295.00
9.63
31
002544
杰赛科技
3,731,889.49
9.53
32
002268
卫士通
3,666,172.84
9.37
33
300053
欧比特
3,642,826.17
9.31
34
000733
振华科技
3,464,604.00
8.85
35
002151
北斗星通
3,451,002.00
8.82
36
300065
海兰信
3,415,788.50
8.73
37
000801
四川九洲
3,384,292.00
8.65
38
002025
航天电器
3,312,751.76
8.46
39
600855
航天长峰
3,248,045.57
8.30
40
002413
雷科防务
3,225,227.32
8.24
41
600480
凌云股份
3,221,157.00
8.23
42
600677
航天通信
3,202,546.00
8.18
43
300101
振芯科技
3,126,019.00
7.99
44
603678
火炬电子
3,080,476.55
7.87
45
000687
华讯方舟
3,047,999.00
7.79
46
600862
中航高科
2,771,598.41
7.08
47
300424
航新科技
2,557,030.00
6.53
48
300034
钢研高纳
2,379,118.00
6.08
49
600184
光电股份
2,347,272.32
6.00
50
300474
景嘉微
2,305,267.00
5.89
51
300008
天海防务
2,269,982.00
5.80
52
002414
高德红外
2,181,743.00
5.57
53
300045
华力创通
2,144,062.68
5.48
54
002111
威海广泰
2,103,917.41
5.37
55
300123
太阳鸟
1,981,855.00
5.06
56
300353
东土科技
1,964,368.00
5.02
57
000561
烽火电子
1,925,480.32
4.92
58
300252
金信诺
1,680,954.00
4.29
59
300527
华舟应急
1,626,992.30
4.16
60
300114
中航电测
1,587,772.00
4.06
61
002214
大立科技
1,521,132.80
3.89
62
300447
全信股份
1,362,213.70
3.48
63
002338
奥普光电
1,073,958.00
2.74
64
002829
星网宇达
990,662.00
2.53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768
中航飞机
14,168,049.26
36.19
2
002465
海格通信
10,162,381.00
25.96
3
002179
中航光电
7,560,091.64
19.31
4
000547
航天发展
6,031,157.00
15.41
5
002049
紫光国芯
5,022,003.00
12.83
6
300159
新研股份
4,985,248.88
12.73
7
000738
航发控制
4,835,460.08
12.35
8
002013
中航机电
4,503,771.99
11.50
9
000901
航天科技
3,999,051.00
10.22
10
002368
太极股份
3,723,153.76
9.51
11
000519
中兵红箭
3,583,369.41
9.15
12
002544
杰赛科技
3,439,569.02
8.79
13
002268
卫士通
3,381,179.08
8.64
14
002023
海特高新
3,362,174.00
8.59
15
300053
欧比特
3,278,986.00
8.38
16
000801
四川九洲
3,242,241.00
8.28
17
000733
振华科技
3,104,048.89
7.93
18
000687
华讯方舟
3,038,525.74
7.76
19
002151
北斗星通
3,019,602.48
7.71
20
002025
航天电器
2,931,084.08
7.49
21
300065
海兰信
2,898,677.64
7.40
22
300101
振芯科技
2,829,736.26
7.23
23
002413
雷科防务
2,746,583.00
7.02
24
300424
航新科技
2,352,246.60
6.01
25
300008
天海防务
2,330,422.00
5.95
26
300474
景嘉微
2,149,425.20
5.49
27
300034
钢研高纳
2,029,713.31
5.18
28
002414
高德红外
1,977,174.70
5.05
29
300045
华力创通
1,967,460.00
5.03
30
002111
威海广泰
1,910,126.53
4.88
31
300353
东土科技
1,779,113.66
4.54
32
000561
烽火电子
1,699,095.66
4.34
33
300123
太阳鸟
1,619,004.00
4.14
34
300252
金信诺
1,462,424.00
3.74
35
300527
华舟应急
1,422,313.65
3.63
36
300114
中航电测
1,412,849.59
3.61
37
002214
大立科技
1,326,343.87
3.39
38
300447
全信股份
1,220,113.75
3.12
39
002338
奥普光电
1,090,215.00
2.78
40
002829
星网宇达
878,899.02
2.25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90,513,702.4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8,547,713.80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5,999.75
0.1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5,999.75
0.14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42
航电转债
560
55,999.75
0.14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中国船舶系标的指数原成份券,该股票在成份股调整期间停牌,截至报告期末仍无法正常调出组合,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中国船舶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6,069.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5.5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6,364.89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150
中国船舶
1,559,144.00
3.98
重大事项停牌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702
59,207.26
10,000,000.00
24.06%
31,563,496.00
75.94%
注:已包含场外持有人。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金元顺安基金-南京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4.06%
2
钱国民
7,952,000.00
19.13%
3
王瑞凤
1,353,600.00
3.26%
4
张朝军
999,000.00
2.40%
5
卢东宁
980,000.00
2.36%
6
杨志坤
500,000.00
1.20%
7
李京
500,000.00
1.20%
8
邓淑香
500,000.00
1.20%
9
王瑞环
500,000.00
1.20%
10
周鹏
500,000.00
1.20%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315,563,496.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74,000,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563,496.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4日。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3月10日起聘任关秀霞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副总经理级);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4月19日起聘任高松凡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副总经理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0,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新时代证券
1
2,406,938.15
0.56%
1,925.53
0.57%
-
高华证券
2
280,512,500.35
65.39%
261,241.68
76.66%
-
东方证券
1
15,232,696.88
3.55%
12,186.13
3.58%
-
申万宏源
1
-
-
-
-
-
广发证券
4
130,815,955.78
30.50%
65,414.64
19.20%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交易单元,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新时代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年07月11日~2017年07月11日
-
9,000,540.00
9,000,540.00
-
-
2
2017年09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24.06%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注: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