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之间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7年8月11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基金代码:512570,场内简称:中证证券)场外基金份额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类110006;B类110016)之间的赎回转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赎回转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
(一)概念及适用范围
赎回转申购是指基金投资者向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基金份额的同时按照约定的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业务。
本次开通的赎回转申购业务包括: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赎回转申购业务。
(二)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和申购基金的共同开放日办理上述赎回转申购业务,交易截止时间为基金开放日的14:0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以调整,具体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的规定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赎回转申购的份额计算及相关费用
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申购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时,按照货币市场基金1.000元的份额净值及T日申请赎回的份额数量计算申购后者的金额。在投资者全部赎回货币市场基金时,货币市场基金的未付收益部分不计入申购金额,将在T+1日后返还给投资者。
2、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时,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的T日份额净值的估计值、赎回冲击成本率等因素计算出预估赎回金额,以此预估赎回金额作为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的金额。实际赎回净额与预估赎回金额之间的差额不计入申购金额,该差额通常情况下为正数,将由基金管理人在T+2日后返还给投资者,当该差额出现为负数的特殊情况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向投资者追索。
3、相关费用
1)办理基金赎回转申购的费用由赎回基金相关费用及申购基金相关费用两部分构成。
2)申购基金时,如涉及的基金有申购相关费用,收取该基金的申购费或申购冲击成本。
3)赎回基金时,如涉及的基金有赎回相关费用,收取该基金的的赎回费或赎回冲击成本。
4)各基金申购、赎回的费率或冲击成本率参见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4、份额计算方法
(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申购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的情形:
赎回金额=赎回基金申请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金额赎回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基金申购冲击成本率)
申购冲击成本=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基金份额净值
在投资者全部赎回货币市场基金时,赎回货币市场基金的未付收益不计入申购金额,将在T+1日后返还给投资者。
(2)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
预估赎回金额=赎回基金申请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净值估计值(1-赎回基金赎回冲击成本率)
申购金额=预估赎回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基金份额净值
实际赎回净额=赎回基金申请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净值(1-赎回基金赎回冲击成本率)
应返还投资者差额=实际赎回净额-预估赎回金额
应返还投资者差额不计入申购金额,通常情况下为正数,将由基金管理人在T+2日后返还给投资者,当该差额出现为负数的特殊情况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向投资者追索。
5、赎回转申购份额计算方法举例
(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申购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200万份,现欲赎回转申购为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T日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元,假设该持有人为全部赎回,T日200万份货币市场基金的未付收益为2000.00元,申购基金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则赎回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基金的申购冲击成本率为0.05%。赎回转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基金申请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净值=2,000,000.001.000=2,000,000.00元
赎回费=赎回金额赎回基金赎回费率=0.00元
申购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2,000,000.00-0.00=2,000,000.00元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基金申购冲击成本率)=2,000,000.00(1+0.05%)=1,999,000.50元
申购冲击成本=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2,000,000.00-1,999,000.50=999.50元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基金份额净值=1,999,000.501.100=1,817,273.00份
上述未付收益2000.00元不计入申购金额,将在T+1日后返还给投资者。
(2)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100万份,现欲赎回转申购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假设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在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基金管理人在办理业务时的相应估计值为1.090元,申购基金即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赎回基金的赎回冲击成本率为0.15%,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赎回转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预估赎回金额=赎回基金申请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净值估计值(1-赎回基金赎回冲击成本率)=1,000,000.001.090(1-0.15%)=1,088,365.00元
申购金额=预估赎回金额=1,088,365.00元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基金申购费率)=1,088,365.00(1+0%)=1,088,365.00元
申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88,365.00-1,088,365.00=0.00元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基金份额净值=1,088,365.001.000=1,088,365.00份
实际赎回净额=赎回基金申请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净值(1-赎回基金赎回冲击成本率)=1,000,000.001.100(1-0.15%)=1,098,350.00元
应返还投资者的差额=实际赎回净额-预估赎回金额=1,098,350.00-1,088,365.00=9985.00元
上述差额9985.00元不计入申购金额,将在T+2日后返还给投资者。
(四)其他相关的事项
(1)赎回转申购的办理程序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规定详见《易方达旗下ETF场外申赎等直销业务指南》,该指南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下载。账户和交易申请表可以向直销中心索取或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下载。
提交基金赎回转申购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基金份额余额。
(2)赎回转申购的数额限制
1)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单笔申请不得少于20万份(如投资者的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份额余额不足20万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且申请份额数需为整数份额;若某笔赎回转申购导致投资者的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份额余额不足20万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场外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申购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的单笔申请不得少于200万份,且申请份额数均需为整数份额。
3)出于防范风险的审慎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日赎回转申购的累计金额设定上限,对超出上限的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对于上限之内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予以确认和办理。投资者可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向本公司直销中心咨询了解当时适用的上限。
(3)拒绝或暂停基金赎回转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转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或办理投资者的赎回转申购申请;
2)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4)因异常情况,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编制错误或无法公布,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基金管理人无法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销售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7)基金管理人认为会影响或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或某些赎回转申购;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ETF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申购或赎回上限,当一笔新的赎回转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ETF当日申购份额或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申购或赎回上限时,该笔赎回转申购申请将被拒绝;
9)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1)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2)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13)当影子定价确定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
1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因停牌或其它客观情况无法变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
15)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基金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16)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1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赎回转申购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4)有关赎回转申购业务的未尽事项,参照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关于申购、赎回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基金转换业务及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办理机构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03室
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场外份额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转申购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