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上的《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华夏战略新兴成指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战略新兴。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770。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262,767,789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6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62,767,789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18年8月16日。
10、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上市推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19日证监许可[2018]497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7月6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i)直销机构(仅网下现金认购)
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及成都分公司。
(ii)发售代理机构(含网下现金及网下股票认购)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截至2018年7月6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262,761,190.00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269.36元人民币。现金认购资金于2018年7月12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下认购股票于2018年7月11日划至本基金证券账户,现金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10、基金备案情况: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公司已于2018年7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8年7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2018年7月13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7月13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62,767,789.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11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8年8月16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战略新兴。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77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62,767,789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2,04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8,492.81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147,775,599份,占基金总份额的56.2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114,992,19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43.76%。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三)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1 金元顺安基金-南京银行-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7.61%
2 滨州愉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00 6.85%
2 王炳焦 12,000,000 4.57%
4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红利
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2,666 3.81%
5 重庆市丹旗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0,001,000 3.81%
6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01,933 3.05%
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3.04%
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3.04%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3.04%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 2.85%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3、内部组织结构与人员情况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
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为投研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营销部门、后台运作部门等。其中,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风险控制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合规监控等工作;营销部门主要负责营销和市场推广等工作;后台运作部门主要负责会计估值与核算、注册登记等日常运营业务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FO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年来,公司秉承“为信任奉献回报”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为基础,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基金产品和理财服务。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多次荣获境内外权威奖项。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管理128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QDII、FOF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徐猛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财富证券助理研究员,原中关村证券研究员等。2006年2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数量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上证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等,现任数量投资部总监,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4月8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2日起任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2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1日起任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1日起任职)、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起任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起任职)、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8日起任职)、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7月13日起任职)。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纪伟
信息披露负责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2、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一一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三)基金上市推荐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马剑英
联系人:徐艳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8年8月9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61,506,723.83
结算备付金 2,250,000.0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690.00
其中:股票投资 60,690.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28,960.1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50,269.36
资产总计 262,996,643.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413.45
应付托管费 6,482.6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4,880.38
负债合计 63,776.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2,767,789.00
未分配利润 165,077.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2,932,866.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996,643.31
注:截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6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62,767,789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合同自2018年7月13日起生效,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8月9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0,690.00 0.02
其中:股票 60,690.00 0.0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000,000.00 37.6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3,756,723.83 62.27
7 其他各项资产 179,229.48 0.07
8 合计 262,996,643.31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0,690.00 0.0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0,690.00 0.02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19 宝钢股份 7,000 60,690.00 0.02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8,960.1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50,269.36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9,229.4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2018年5月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二)2018年5月7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三)2018年5月1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四)2018年6月6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的提示性公告。
(五)2018年6月25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六)2018年7月6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七)2018年7月14日发布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实。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第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100年
联系电话:400-818-6666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