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4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QDII-ETF)
基金主代码
513050
交易代码
5130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4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3,432,72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1月1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作为追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被动式海外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张燕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5
传真
020-85104666
0755-83195201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无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
无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
香港皇后大道中一号
办公地址
无
香港九龙深旺道1号汇丰中心1座6楼
邮政编码
无
无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513,140.38
本期利润
149,708,565.1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6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8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33,604,829.3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98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25%
1.27%
2.82%
1.24%
0.43%
0.03%
过去六个月
19.00%
1.23%
19.17%
1.21%
-0.17%
0.02%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9.81%
1.12%
59.34%
1.14%
-9.53%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三)投资范围,(五)投资策略和(八)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9.34%。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月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海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01-04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汇丰银行Consumer Credit Risk 信用风险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品经理。
FAN BING(范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7-03-25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皇家加拿大银行托管部核算专员,美国道富集团Middle Office中台交易支持专员,巴克莱资产管理公司悉尼金融数据部高级金融数据分析员、主管,新加坡金融数据部主管,贝莱德集团金融数据运营部部门经理、风险控制与咨询部客户经理、亚太股票指数基金部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余海燕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FAN BING(范冰)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没有请境外投资顾问。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对于公司旗下基金在境外的投资交易行为,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并结合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4.4.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特朗普上任后的政策进展和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牵动着全球市场的神经。在经历了上任初期一段密集的政策兑现期后,“特朗普行情”有所放缓,核心政策落地速度低于预期,“通俄门”等丑闻也一定程度动摇了市场的信心。特朗普和共和党人在主要政策推进不理想和面临2018年中期选举压力的情况下背水一战,终于在2017年末成功推出税改计划,经特朗普正式签署税改法案为法律,相关措施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货币政策方面,继2016年12月美联储鹰派加息之后,2017年又分别在3月、6月和12月加息三次。现任美联储主席耶伦将于2018年卸任,鲍威尔成为接班人。经济基本面方面,美国经济整体保持扩张的态势,劳动力市场保持稳健,失业率维持低位,工资水平稳中有升,商业投资部分也有企稳复苏的迹象。IMF上调全球及中美日欧今明两年经济增速。英国退欧谈判进程缓慢,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的独立公投,中东和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都引发了市场一定的担忧和避险情绪。林郑月娥发布首份施政报告,对香港经济前景保持乐观。以科技为代表的新经济方兴未艾,表现亮眼,继续引领未来潮流。作为追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被动式海外指数基金,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力求追踪误差最小化。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98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9.34%,年化跟踪误差5.311%。本报告期包含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建仓期。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金融危机后拖累经济增长的诸多因素逐渐消退。发达国家将重新为全球增长提供动力,财政政策也将重回扩张轨道。美国在减税、去监管的环境下,商业信心得到改善,企业盈利良好,资本开支计划持续回升。核心通胀预计在2018年逐步走高,加息和缩表也将进一步推进,市场预测2018年会有3次左右的加息。全球其他主要市场也将延续复苏的脚步,产能利用率回升,企业盈利与商业信心进一步回暖。受益于新兴市场整体回暖和强大的品牌护城河,中概互联中的企业身在海外但是植根中国,2018年将带动产业升级,提高GDP质量,从供给端和消费端共同助力美好生活。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239,001.7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0,756,240.73
其中:股票投资
1,230,756,240.7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192,009.07
应收利息
5,262.5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253,192,514.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95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30,821.17
应付托管费
262,842.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8,694,015.42
负债合计
19,587,684.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23,432,720.00
未分配利润
410,172,109.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3,604,829.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53,192,514.05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981元,基金份额总额823,432,720.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56,117,518.16
1.利息收入
349,052.9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49,052.9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0,855,614.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0,261,342.9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594,271.4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7,195,424.7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06,663.36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524,089.41
减:二、费用
6,408,953.00
1.管理人报酬
3,360,385.69
2.托管费
1,400,160.7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882,948.7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765,457.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9,708,565.1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9,708,565.1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1,432,720.00
-
301,432,72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9,708,565.16
149,708,565.1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22,000,000.00
260,463,544.18
782,463,544.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66,000,000.00
325,609,278.15
1,191,609,278.15
2.基金赎回款
-344,000,000.00
-65,145,733.97
-409,145,733.9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23,432,720.00
410,172,109.34
1,233,604,829.3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1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和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2016]2194号《关于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1,432,720.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2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7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301,432,720.00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1,432,000.00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720.00元,经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468000_G0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