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期披露的《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提升结算效率,自2021年7月26日起,博时中证全球中国教育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360,基金简称:教育ETF,扩位基金简称:教育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业务的结算模式调整为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招募说明书相应调整,现公告说明如下:
一、 调整要点说明
根据《通知》,自2021年7月26日起,本基金对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业务进行调整,调整后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业务安排如下: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基金管理人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赎回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交收,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清算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第7个共同交易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二、 基金法律文件修订情况
本次调整涉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
三、 重要提示
本次修改系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附:招募说明书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重 要 提
示
6、本基金 为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ETF),由
于本基 金的 标的指 数组合 证券 横跨境 内 与 境 外 证 券 交
易 场所,本 基金 的申购 、赎回流 程与 标的指 数 组 合 证 券
仅 在 境 内 上 市 的ETF产 品 有 所 差 异 。 在 目 前 结 算 规 则
下,投 资者 当日申 购的基 金份 额,清算 交 收 完 成 后 方 可
卖出和赎 回,即T日申购 的基金 份额 ,T日交收 成功后T+
1日可卖出和赎回。 由于登记机构对现金 替代 采取非 净
额结 算交 收模式 , 当投资 者赎 回申 请 被 登 记 机 构 确 认
后 ,被赎回 的基 金份额 即被记 减,但 此时投 资 者 尚 未 收
到赎回现金替代款。
6、本基金 为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ETF),由
于本基 金的 标的指 数组合 证券 横跨境 内 与 境 外 证 券 交
易 场所,本 基金 的申购 、赎回流 程与 标的指 数 组 合 证 券
仅 在 境 内 上 市 的ETF产 品 有 所 差 异 。 在 目 前 结 算 规 则
下,投 资者 当日申 购的基 金份 额,清算 交 收 完 成 后 方 可
卖出和赎回。由于登记机构对现金替代采取非净 额结 算
交收 模式,当 投资 者赎回 申请被 登记 机构 确 认 后 ,被 赎
回的基金份额即被记减,但此时投资者尚未收到 赎回现
金替代款。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 赎回申请在受理 当日 进行确 认。
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 申购 申请不
成立。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 足或 未能
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 不具 备
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投资人提交 的赎回 申请
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 、当日累 计
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 单个账
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则赎回申请不成立或失败。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 赎回申请在受理 当日 进行确 认。
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 申购 申请不
成立。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 足或 未能
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 不具 备
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投资人提交 的赎回 申请
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 、当日累 计
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 单个账
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则赎回申请 不成 立或失 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 可卖 出和赎
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
(1)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 结算机 构
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和现金替代等的交收,在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清算结果发送给 基金管 理
人 、基金托 管人和 申购 赎回代 理券商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 额结 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 金替代 可采 用
代收 代付处 理;申 购、赎回 业务涉 及的 现 金 差 额 和 现 金
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 如交易记录 已勾 单且申 购
资金足额的, 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 理基 金份
额 及现金 替代 的交收 ;T日日间 未进 行勾单 确 认 或 日 间
资金不足的, 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 是否足
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 将结果 发送
给 基金 管理人 、申购赎 回代 理券商 和基金 托 管 人 。登 记
结算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基金管
理人通 过登记 结算 机构的 代收代 付平 台 与 申 购 赎 回 代
理券商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