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 7月 21日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ETF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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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7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04月 01日起至 2021年 0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ETF
场内简称 红利 100(扩位证券简称:低波红利 ETF)
基金主代码 5151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5月 2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941,529.00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
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
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
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因
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获得
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
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
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
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使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
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
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
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
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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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
通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
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发
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
变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年 4月 1日-2021年 6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293,901.30
2.本期利润 3,661,632.2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3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6,697,817.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63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07% 0.55% -0.65% 0.58% 4.72% -0.03%
过去六个月 13.79% 0.80% 7.97% 0.84% 5.82% -0.04%
过去一年 35.56% 0.97% 16.41% 1.04% 19.15%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6.31% 0.92% 18.01% 1.01% 18.30%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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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的
建仓期为自 2020年 5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
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晓南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年 5月 22
日
- 11年
经济学硕士,CFA,FRM。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产品规划部高级产品设计
师,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
究员、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20年 2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年 4月起担任 ETF
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11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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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
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
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 5月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 8.80%,前值 9.80%,受去年 1季度疫情影响低基数所致,
且去年低基数影响逐渐减弱,预期将很快回到长期均值;当月环比 0.52%,与之前基本持平,后
疫情时代复苏趋势延续。5月 PMI指数为 51.00,维持在 50以上,略有回调。5月 PPI同比 9.00%,
前值 6.80%,环比 1.60%,当前存在一定的通胀预期;CPI同比 1.30%,前值 0.90%,环比-0.20%,
基本保持稳定。5月 M2同比增速 8.30%,M1同比增速 6.10%,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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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逐渐降低至均衡水平。5月末外汇储备 3.22万亿美元。受到变异病毒影响,部分国家疫情出
现反复,生产活动无法完全恢复,从而令国内二季度延续去年三季度开始的高复苏态势,当前工
业生产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2021年二季度市场各板块走势较弱,上证综指、深证成指、沪深
300、中证 500、创业板指和科创 50的收益率分别为 4.34%、10.04%、3.48%、8.86%、26.05%和
27.23%,在去年四季度市场回暖后,一季度多数板块有所回调,二季度以芯片及新能源车为代表
的科技板块显示出明显的盈利驱动复苏态势。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通过控制跟踪误差和跟
踪偏离度,力争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基本一致。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结合申购赎回情况,根据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变化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组合,保持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年 2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0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5%。报告期内,
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跟踪误差(年化)控制
在 2%以内。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4,971,786.94 97.98
其中:股票 94,971,786.94 97.9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9,000.00 0.12
其中:债券 119,000.00 0.1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3,007.24 1.79
8 其他资产 103,769.61 0.11
9 合计 96,927,563.7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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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29,739.00 0.96
B 采矿业 5,444,513.52 5.63
C 制造业 18,643,371.82 19.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8,844,556.64 9.15
E 建筑业 7,539,665.00 7.80
F 批发和零售业 3,355,058.00 3.4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989,349.00 7.2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691,236.00 0.71
J 金融业 21,227,524.00 21.95
K 房地产业 15,596,154.96 16.1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50,480.00 0.7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35,824.00 0.6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71,664.76 3.69
S 综合 - -
合计 94,219,136.70 97.44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90,022.30 0.7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4,662.00 0.00
E 建筑业 11,014.44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2,230.40 0.01
J 金融业 34,721.10 0.0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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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52,650.24 0.78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06 大秦铁路 446,700 2,939,286.00 3.04
2 000036 华联控股 588,760 2,743,621.60 2.84
3 603328 依顿电子 345,900 2,576,955.00 2.66
4 600028 中国石化 572,000 2,493,920.00 2.58
5 601328 交通银行 464,200 2,274,580.00 2.35
6 601988 中国银行 705,500 2,172,940.00 2.25
7 601169 北京银行 375,900 1,830,633.00 1.89
8 601288 农业银行 586,200 1,776,186.00 1.84
9 002110 三钢闽光 255,000 1,718,700.00 1.78
10 600377 宁沪高速 166,900 1,628,944.00 1.68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688680 海优新材 608 148,114.88 0.15
2 688314 康拓医疗 1,085 80,810.80 0.08
3 688317 之江生物 1,189 75,881.98 0.08
4 688217 睿昂基因 1,040 60,736.00 0.06
5 688616 西力科技 3,918 53,990.04 0.06
5.3.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股票投资明细
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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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9,000.00 0.1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9,000.00 0.1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13050 南银转债 1,190 119,000.00 0.1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
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
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
的指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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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票代码:601988,3988.HK)于 2020
年 12月 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0
号)。其因“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违规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被处以 5050万元罚款。
2021 年 5月 17 日,中国银行因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
发放信用贷款、向无资金缺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款月末冲时点等三十六项违反违规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被处以罚款 8761.355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中国银行进行了投资。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169)于 2020年 12月 30
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其因对外销售虚假
金融产品等多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
规定,被处以 3940万元罚款。
北京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
〔2020〕41 号)。其因现金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 3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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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
〔2020〕23号)。其因同业投资对资产转让业务承担回购义务,同业投资资产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
延缓风险暴露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 150万元罚款。
2021年 2月 5日,北京银行因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
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规定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
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管罚〔2021〕4 号),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0.317056 万元,
并处罚款 451万元,罚没合计 501.317056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北京银行进行了投资。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股票代码:601288、1288.HK)于
2020年 12月 7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
66 号)。其因收取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
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49.59万元和罚款 148.77万元,
罚没金额合计 198.36万元。
农业银行于 2020年 7月 13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0〕36 号)。其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未公告等多项问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55.3万元、罚款
5260.3万元,罚没合计 5315.6万元。
2021 年 1月 19 日,农业银行因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
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
五项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罚
决字〔2021〕1号),被处以罚款合计 42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农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009)于 2020年 12月 28
日收到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罚字〔2020〕第 30号)。其因未按规定履
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ETF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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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罚款 7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08778.02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南京银行进行了投资。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3328.HK)于 2020
年 7月 28日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8号)。其信用
卡中心因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交通银行进行了投资。
6、其余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055.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8,279.5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4.6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3,769.6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ETF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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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元) 值比例(%) 说明
1 688680 海优新材 148,114.88 0.15 新股流通受限
2 688314 康拓医疗 80,810.80 0.08 新股流通受限
3 688317 之江生物 75,881.98 0.08 新股流通受限
4 688217 睿昂基因 60,736.00 0.06 新股流通受限
5 688616 西力科技 53,990.04 0.06 新股流通受限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0,941,529.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4,000,000.0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4,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941,529.0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ETF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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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2、《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