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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从2023年5月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23年5月9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并于2023年5月30日发布了《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6月8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1.29003元。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