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3
二、 基金概览........................................................................................................................ 4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9
六、基金合同摘要................................................................................................................. 18
七、基金财务状况................................................................................................................. 19
八、基金投资组合................................................................................................................. 21
九、重大事项揭示................................................................................................................. 24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25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26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27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28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29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人详细查阅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银中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中银 100(基金扩位简称“中银中证 100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中银 100。
4、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70。
5、基金申购、赎回简称:中银 100。
6、申购、赎回代码:515671。
7、2020 年 5 月 13 日基金份额总额:319,822,480.00 份(未经份额折算)。
8、2020 年 5 月 13 日基金份额净值:1.0126 元(未经份额折算)。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0 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开发售。
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
5、发售价格:1.00 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网下现金发售 15 个工作日,网上现金发售 3 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 2020 年 3 月 20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319,816,000.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319,816,000.00 份;通过管理人网下直销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6,480.00 元人民币;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净认购资金在注册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一日产生的利息共计 60,468.21 元人民币,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上述认购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全额划入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2,787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319,822,480.00 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5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中银 100
5、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70。投资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基金申购、赎回简称:中银 100
7、申购、赎回代码:515671。投资人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目前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19,822,480.00 份。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2,787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14,755.11 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01,982,480.00 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31.89%;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217,840,000.00 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68.11%。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1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20,000,000.00 6.25%
2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01,200.00 3.13%
3 创金合信基金-中国银行-创金合信鼎泰3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1,200.00 3.13%
4 中信证券-中国银行-中信证券瑞丰丰元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1,200.00 3.13%
5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999,960.00 2.50%
6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999,000.00 2.50%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0 2.35%
8 于长清 7,400,000.00 2.31%
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99,600.00 1.56%
10 人民养老智丰红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99,600.00 1.56%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章砚
3、总经理: 李道滨
4、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6、批准设立机关及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93 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5197XF
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16.5%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等组织机构。公司在章程和各个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中,明晰了各
组织的职责,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管理层等各个法人治理组织权力进行相
互制衡。董事会充分重视独立董事的作用,九位董事会成员中有四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具有明确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独立监督公司做出客观决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公
司在管理层面设置执行委员会,审议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公司
下设投资部门、市场推广及销售部门、合规部门、审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运
营部门、财务部门等,能够保证本基金顺利、规范运作。
11、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
济学院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
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
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
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
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
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YANG Liu)先生,董事。国籍:中国。2019 年 9 月起担任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
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
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
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
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
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
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
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
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
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
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
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
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
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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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
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
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
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
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
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
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
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SUN Qixiang)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
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PPP)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监事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
士。历任空军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
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
辽宁省证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
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
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
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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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
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
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
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
学教育管理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法学硕士。2019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
理。
12、信息披露负责人:欧阳向军
咨询电话:021-38834999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15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建忠(ZHAO Jianzhong)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
金融学硕士。2007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
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中证 100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企 ETF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 300E 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银宏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中银 100 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 13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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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家工商总局 100000000018305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 号)
注册资本:1,211,690.84 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无限期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吴俊文
2、主要人员情况
2014 年中信证券设立托管部,管理并具体承办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下设
产品、估值核算、业务结算、监督稽核、综合等服务。部门员工均具备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核心业务岗人员均已具备 2 年以上
托管业务相关从业经验。
吴俊文女士,中信证券托管部总经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学学
士,2000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中信证券清算部执行总经理,主要负责
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自营投资业务的业务运营管理工作,2014 年 7 月
起任中信证券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证券于 2014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中信证券自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秉承“忠于所托,信于所管”的宗旨,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运营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切实履行资
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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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中信证券保证托管业务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建
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运作流程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和人员;
3)有效性原则:建立对内控制度及其执行的监督、评价、反馈和完善机制,
保证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4)审慎性原则: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风险发生的源头,防
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6)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
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7)独立性原则:托管人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
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
度的检查、评价小组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小组;
8)相互制约原则:托管部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
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制定了
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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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范、安全以及高效。
主要制度包括《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清算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资产保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
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
发展不断加以完善。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做到业务分工合理、业务
运行和操作流程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业务相互隔离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以便勤勉尽责的履行托管义务。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涉及托管项目、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
算和资产估值、投资监督、信息技术系统等重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基金托管
人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
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同时为了保证和验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中
信证券定期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等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情况,编写托管人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许培菁、徐艳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的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5月13日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0 年 5 月 13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6,910,020.41
结算备付金 1,948,672.46
存出保证金 56,969.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4,947,814.20
其中:股票投资 214,947,814.2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2,746,028.66
应收利息 186,088.6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4,319.80
资产总计 326,799,913.39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79,200.6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551.95
应付托管费 10,310.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95,492.1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预提费用 14,594.58
其他负债 10,000.00
负债合计 2,961,149.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9,822,480.00
未分配利润 4,016,283.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3,838,763.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6,799,913.39
注: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5 月 13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126 元,本基金份额总额:319,822,480.00 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4,947,814.20 65.77
其中:股票 214,947,814.20 65.7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858,692.87 21.07
6 其他各项资产 42,993,406.32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