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05月18日起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股息龙头,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90,申购赎回简称:股息龙头,申购赎回代码:51569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tsc.com.cn、95597)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hinastock.com.cn、4008-888-888或95551)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s.ecitic.com、95548)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gzs.com.cn、95548)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sd.citics.com、95548)
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999或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