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公告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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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2
二、基金概览............................................................................................................................................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3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4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5
六、基金合同摘要....................................................................................................................................9
七、基金财务状况..................................................................................................................................10
八、基金投资组合..................................................................................................................................11
九、重大事件揭示..................................................................................................................................1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3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3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13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14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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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
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
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
《证券日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上公告的《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
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医服 ETF
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6610
4、基金申购、赎回简称:医服 ETF
5、申购、赎回代码: 516611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基金份额总额:373,974,800.00 份
7、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6 元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73,974,800.00 份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 2021 年 5 月 13 日
11、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4、上市推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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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申购赎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募集情况
1、本基金注册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2 月 3 日证监许
可【2021】402 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
5、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网下现金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发售代理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发售代理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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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相关的资产总额为
373,974,800.00 元人民币(含股票部分),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431.55
元人民币,应归入基金财产。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
10、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373,974,800.00 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190 号
2、上市交易日期: 2021 年 5 月 13 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简称:医服 ETF,扩位简称:医疗服务 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661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73,974,800.00 份
7、基金申购、赎回简称:医服 ETF
8、申购、赎回代码: 516611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3,709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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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00,829.01 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基金份额合计为 373,974,800.00 份,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34,130,474.00 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9.13%;个人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339,844,326.00 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90.87%。
(三)2021 年 5 月 6 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
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
1 宁波珑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30,000.00 2.09%
2
霖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霖海长泽海涛证
券私募投资基金 5,000,000.00 1.34%
3 重庆市丹旗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1.34%
4 安徽二环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80%
5 北京市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2,000,000.00 0.53%
6 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1,900,000.00 0.51%
7 潍坊市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700,000.00 0.45%
8 上海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 0.32%
9
天津子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正荏阳增长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1,001,000.00 0.27%
10 北京央美艺术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0.27%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设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总经理:谭晓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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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机关及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0 号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808319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肖剑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冰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1、内部组织结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二十六个部门,分别是办
公室、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大类资产配置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
权益专户投资部、数量与指数投资部、期货投资部、战略客户部、电子商务部、北方营销
总部、华东营销总部、南方营销总部、市场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战略发展部、国际
业务部、产品研发与金融工程部、交易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在北京、上海、成都、武汉、广州等地设立
了五家分公司,拥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形成了强大稳固的综合实力。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齐全、
风格多样, 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的完备产品线。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118 只,
其中包括 7 只 ETF 及 3 只 ETF 联接基金。
3、人员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有正式员工 296 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81 名,占
员工总数 94.93%。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夏高:工学博士。证券从业年限 10 年。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股票投资部投资分析员。2012 年 7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
数量与指数投资部高级数量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数量与指数投资部总监助理。
2014 年 12 月 6 日起任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担任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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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 日起任大成中证 360 互联网+大数据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任大成智惠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任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 23 日起任大成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4 月 29 日起任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刘淼:工商管理硕士。证券从业年限 13 年。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5 月就职于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核算部基金会计。2011 年 5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
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股票投资部投委会秘书兼风控员、数量与指数投资部数量分析师、
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联接基
金、大成中证 500 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MSCI 中国 A 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MSCI 中国 A 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7 年 9 月 14 日起任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份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0 年 6 月 29 日起任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联接基金、大成中证 500 深市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MSCI 中国 A 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 MSCI 中国 A 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2021 年 4 月 30 日起任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1995 年 12 月 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065287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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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81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周直毅
电话:021-68475608
传真:021-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29 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
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上海, 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601229。
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核心价值观,近
年来通过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着力为企业客户提供集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
科创金融、民生金融、跨境 金融、投资银行、金融市场交易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为
个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财富管理、 养老金融、信用卡等线上线下融合的金融服务。近年
来,本公司把握金融科技趋势,推动科技赋能 客户体验优化、产品服务升级、服务渠道拓
展、风控能力提升等,不断满足企业和个人客户日趋多 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州、无锡、
绍兴、南通、常州、盐城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和中西部重
点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诚消费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上银国际有限公司,并与全球 120 多个
国家和地区近 1500 多家境内外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上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城商行工作“卓越
贡献奖”。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 2019 年中国企业 500 强第 219 名、
2019 年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第 85 名。被证券时报授予 2019 中国城商行资产管理品牌
“君鼎奖”。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9 年度发布的“全球银行 1000 强” 榜单中,按照
一级资本排名,上海银行位居第 68 位,较上一年度上升 8 位。近年来,上海银行在该榜单
中排名连年提升。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授予上海银行的长期发行人和长期存
款评级从“Baa3”上调至“Baa2”,短期发行人和短期存款评级从“Prime-3”上调至
“Prime-2”,评级展望稳定。反映出上海银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盈利能力稳步提高,资
产质量同业领先。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上海银行资产总额 23,882.29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76%,存款总
额(不含应计利息)为 12,841.0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27%;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10,288.65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80%;拨备覆盖率 330.61%,较上年末下降 6.54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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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托管产品部、
托管运作部、行管运作部、稽核监督部、系统管理部,平均年龄 30 岁左右,100%员工拥
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 2009 年 8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 号。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银行已
托管 62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上市推荐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whysc.com
(四)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薇瑶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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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合同摘要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请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
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基金资产负债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1 年 5 月 6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1 年 5 月 6
日
余 额 余 额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373,381,599.00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8,3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648,3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880.34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7,176.07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 123,630.82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4,534.40
其他资产 100,431.55 负债合计 47,590.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73,974,800.00
未分配利润 231,5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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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374,206,370.56
资产合计: 374,253,961.37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
计:
374,253,961.37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48,300.00 0.17
其中:股票 648,300.00 0.1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73,381,599.00 99.77
8 其他资产 224,062.37 0.06
9 合计 374,253,961.37 100.00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48,300.00 0.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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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48,300.00 0.17
(三)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300238 冠昊生物 30,000 648,300.00 0.17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五)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无。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3,630.8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100,431.55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4,062.37
4、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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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无。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
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
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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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如下意见:
1、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
条件;
2、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
实。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大成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基金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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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参与融资或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