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畜牧养殖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中证畜牧养殖ETF”、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79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
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
12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2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
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
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
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基金账户”)。
(1)上海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
成份券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
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
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
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
过99,999,000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多次申报,认购申报一经
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在认购时间
内可以多次认购,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提交后,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
销。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
票认购,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
以A股账户认购。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券。如网下
股票认购期间全部投资人对单只股票累计申报数量合计超过该只股票在标的指数中权重占比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单笔认
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
9、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 (不包括募集期利
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结束后,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累计有效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折合为金额
2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
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亿份/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申请份额总额”、“投资者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和
“投资者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将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
等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20亿份。最
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可设置网下股票认购募集规模上限,具体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其他公告。
10、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或股票,办
理认购手续。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以及本公告将
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13、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
体规定。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或已有发售代理
机构增加新的销售网点,将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进行咨询。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
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
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
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
风险详见“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
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同时本基金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
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2)标的指数的风险
1)本基金的指数提供方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指数数据出现差错,
基金管理人依据该数据进行投资,可能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
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
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4)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
尽管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准确性,但不对此作任何保证,亦不因
指数的任何错误对任何人负责。因此,如果标的指数值出现错误,投资人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
则可能导致损失。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时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承担因
标的指数变更而产生的风险与成本。
6)标的指数可回溯历史数据时间较短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其可回溯历史数据的时间较短,无法代表过往完整的业绩表现,
也不预示其未来走势。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差。
2)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
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券派发现金红利、送配等所获收益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
4)由于成份券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因素,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可能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
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
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基金现金资产的拖累会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8)特殊情况下,如果本基金采取成份券替代策略,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差异可能导致
基金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9)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
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
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
踪误差。
(4)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
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
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5)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将计算结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供投资人
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也可能出现
错误,投资人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申购时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则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失败。
(7)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如果投资人提出赎回申请时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
者基金投资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则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失败。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
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
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8)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
化、部分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因素,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
险。
(9)套利风险
鉴于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约束,套利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套利存在一定风险。同
时,买卖一篮子股票和ETF存在冲击成本和交易成本,所以折溢价在一定范围之内也不能形成套利。另
外,当一篮子股票中存在涨停、跌停、临时停牌等情况时,溢价套利会因成份券无法买入而受影响,
折价套利会因成份券无法卖出而受影响。
(10)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标
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投资人利益将受损,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将受影响。
(11)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
市,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12)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
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
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
(13)申购赎回方式下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在申购赎回环节新增了“退补现金替代”方式,该方式不同于现有其他现金替代方式,可
能给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间接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极端
情况下,如果使用“退补现金替代”证券的权重增加,该方式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基金的二级
市场价格折溢价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基金管理人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现金替代退补款
的计算以实际成交价格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准。若因技术系统、通讯联络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遵循“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对“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进行处理,投资者的利益可
能受到影响。
(14)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申购赎回清单的现金替代标识设置时,将充分考虑由此引发的市场套利等行为
对基金持有人可能造成的利益损害。但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证极端情况下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的完全
合理性。
(1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
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低于
面值的风险。
(1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
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
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17)投资股指期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主
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18)投资国债期货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
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19)投资股票期权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期权价格的
因素较多,有时会出现价格较大波动,而且期权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权合约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
期日当天没有做好行权准备,期权合约就会作废,不再有任何价值。此外,行权失败和交收违约也是
股票期权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期权义务方无法在较首日备齐足额资金或证券用于交收履约,会被判
为交收违约并受罚,相应地,行权投资者就会面临行权失败而失去交易机会。
(20)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风险:面临大额赎回
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文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
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
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21)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
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
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
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
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
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
导致的其他风险。
19、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
线(4008879555),招商基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通过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对本基金
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
评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
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20、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特别注意,因基金份额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
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份额拆分、分红等
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
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2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招商中证畜牧养殖ETF
证券简称:畜牧养殖
扩位证券简称:畜牧养殖ETF
认购代码:516673
证券代码:516670
(三)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三)销售机构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
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十)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
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
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2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
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
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的认购费用
(一)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50万份 0.8%
50万份≤M<100万份 0.5%
M≥100万份 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
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
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
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网下现金认购的费率优惠活动,详
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认购费用计算公式与收取方式
1、网上现金认购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
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
的佣金比率为0.8%,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0.8%=80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100,800.00元
即: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
的佣金比率为0.8%,该投资人需准备100,800.00元资金。
2、网下现金认购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等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基金
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80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100,800.00元
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份
净认购份额=100,000+2=100,002份
即: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2.00元,该投资人需准备100,800.00元资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的份
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02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
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网下股票认购
n
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i=1
其中: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人仅提交了
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
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
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
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
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
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
送股比例)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
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
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①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人
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基金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结算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
务,正常情况下,投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
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1)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净认购份额按以下公式
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
2)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
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
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份额和以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小数点后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
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
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
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
认购佣金=1.00×239,400×0.8%=1,915.2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20元的认购佣金。
例:续上例,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
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239,400/(1+0.8%)×0.8%=1,900元
净认购份额=239,400–1,900/1.00=237,500份。
三、投资者开户
(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
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基金账户”)。
1、上海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
份券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如
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二)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
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
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三)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
理)。
(二)认购手续:
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
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的9:00-16:00(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作
废,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认购手续: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手续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现金认购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6)《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认购业务授权委托书》;
7)《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
8)《ETF基金网下认购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信息收集表》;
9)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10)本公司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投资者应在办理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含手续费)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任一直销专户。本公司的直销专户如下: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行大厦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三: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2)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以资金
到账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4)为了保证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转账汇款回单复印件传真至
我公司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0755)83196360、83199266;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
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
申请书。
具体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
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股票认购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6)《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认购业务授权委托书》;
(7)《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
(8)《ETF基金网下认购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信息收集表》;
(9)本公司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参与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的,不收取认购费。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
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备选成份券;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
股票认购导致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权益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
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
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
投资人本人所有。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
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
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
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
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及股票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
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
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
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0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1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64638.5238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5】219号
(三)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信息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企大厦C座5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电话:021- 20515583 传真:021-20515593 联系人:胡星煜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3、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信息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赖奕欣 电话:021-63602722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02195553或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电话:021- 20515583 传真:021-20515593 联系人:胡星煜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
(四)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罗佳
联系人:汪芳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将被调出标的指数或即将到期的成份券不得用
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券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
决定是否对个券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券名单。对于在网
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网下股票认购截止日估值不合理的个券,基金管
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
券,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全部或部分拒绝
成份券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
成分券代码 成分券名称 成分券代码 成分券名称
000702 正虹科技 002982 湘佳股份
000735 罗牛山 300106 西部牧业
000876 新 希 望 300119 瑞普生物
002100 天康生物 300498 温氏股份
002124 天邦股份 300761 立华股份
002157 正邦科技 600195 中牧股份
002234 民和股份 600201 生物股份
002299 圣农发展 600789 鲁抗医药
002311 海大集团 600975 新五丰
002385 大北农 603363 傲农生物
002458 益生股份 603566 普莱柯
002548 金新农 603609 禾丰牧业
002567 唐人神 603668 天马科技
002688 金河生物 603718 海利生物
002714 牧原股份 603739 蔚蓝生物
002746 仙坛股份 688098 申联生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