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年 8 月 18日
公告时间:2021年 8 月 13 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3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4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6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7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0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10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1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4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4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4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4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15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16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
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
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1年6月17日披露在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生科ETF
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6930
4、基金申购、赎回简称:生科ETF
5、申购、赎回代码:516931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284,639,567.00
份
7、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年8月1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14元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84,639,567.00 份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8月18日
11、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4、上市推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募集情况
1、本基金注册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52
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
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1年6月21日至 2021 年7月30日,网上现金
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30日
5、发售面值:1.00 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自2021年6月2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21年7月30日,募
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募集期间募集及利
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84,639,567.00份基金份额(其中利息折份额5,265.00份),
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网下股票
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
10、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
结果符合备案条件,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8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8月5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284,639,567.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
346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8月18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简称:生科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6930。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
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84,639,567.00 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
易的基金份额。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1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户
数为1471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93,500(截位)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11日,基金份额合计为
284,639,567.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为135,180,824.00份,占比47.49%;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149,458,743.00份,占比52.51%。
(三)基金场内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截至 2021 年 8月 11 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场内基金总份额比例(%)
1 金元顺安基金-南京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7.03
2 王炳焦 20,000,000.00 7.03
3 刘小翠 13,000,000.00 4.57
4 上海途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途灵增利1号私募基金 10,003,000.00 3.51
5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聚智多策略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000,000.00 3.51
6 威海威力钰杰工具有限公司 10,000,000.00 3.51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0,000.00 3.44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场内基金总份额比例(%)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8,000,000.00 2.81
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00,685.00 2.78
10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00,580.00 2.53
合计 115,904,265.00 40.72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总经理:李操纲
设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叁亿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
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3007178837879
信息披露联系人:邢颖
联系电话:400-8888-388
2、经营概况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一支高度诚信、高专业水准的团队。截至
2021年7月31日,公司已有227名正式员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员工占总
人数的64.3%;员工中具有10年(含)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的占总人数的38.8%,
5年(含)以上10年以下金融从业经验的占41.9%,3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
占12.3%。其中,投研团队平均具有9年金融从业经验,其中27人具有10年(含)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平均年龄35岁。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
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以及设立常
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权益资产条线投资决策委员会、固收资产条线投资
决策委员会、大类资产配置条线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三个资产条线投决会;常设部
门包括:投资部、成长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固收研究部、专户理
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资产配置部、量化投资部、产品研发部、渠道管理部、
机构一部、机构二部、机构三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部、交易部、监察稽核
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深圳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办公
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88只开放
式基金,资产规模达16,517,558.74万元人民币。
3、本基金基金经理
武杰先生:北京大学工程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2012年3月加入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自2018
年11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民生
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0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1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7.5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9号
托管部负责人:朱志明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曦
联系电话:010-56161929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运作经验,业务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可
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能力。
中信建投证券于2015年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中信建投证券始终遵循“诚信、专注、成长、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截至2021年6月底,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公募基金35只。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四)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755-25028288
传真:075525026188
联系人:陈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小青
(五)基金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六、基金合同摘要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请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成立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本基金截至2021年8月11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166,992,640.22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 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 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5,910,55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5,910,558.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 付赎回款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 付管理人报酬 23,443.59
基金投资 应 付托管费 4,688.71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2,000,000.00 应付交易费用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 付税费
应收利息 45,411.39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 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 他负债 1,409.38
其他资产 112,060.82 负债合计 29,541.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4,639,567.00
未分配利润 391,561.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031,128.75
资产合计: 285,060,670.43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85,060,670.43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11日(以下称“报告期末”),本基金
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910,558.00 2.07
其中:股票 5,910,558.00 2.07
2 基金投资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2,000,000.00 39.2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6,992,640.22 58.58
8 其他各项资产 157,472.21 0.06
9 合计 285,060,670.43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10,558.00 2.0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910,558.00 2.07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759 康龙化成 27,800.00 5,910,558.00 2.07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411.3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52,094.62
7 待摊费用 59,966.20
8 其他
9 合计 157,472.2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重大事件揭示
2021年8月6日发布《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
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
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
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与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
如下意见:
1、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规定的相关条件;
2、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
料均经过核实。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三)《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注册登记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
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申请查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等相关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对价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