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0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双福A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设一个开放期,双福B在任一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运作周期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满足条件时,本基金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7年12月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A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057 51905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6月4日,到期日为该起始日次2个公历年的对日(即2018年6月4日)。根据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福A)在运作周期内每6个月设一开放期,此次为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内双福A的第3个开放期,2017年12月1日(仅该日)开放双福A的赎回;双福A本开放期暂不开放申购业务。
此次双福A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开放日当日的交易时间。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双福A开放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某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剩余的本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赎回费率
双福A的赎回费率为0。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双福A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双福A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双福A份额的赎回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次双福A赎回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福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基金销售机构
5.1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11月5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双福A和双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A、双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A、双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双福A的第二个运作周期的第3个开放期开放情况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本基金以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双福A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设一个开放期,双福B在任一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运作周期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具体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满足条件时,本基金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本基金过渡期依次包括份额折算确认日、双福B份额的开放期和双福A份额的申购期三个阶段,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每一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双福A和双福B,其中,双福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双福A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双福B享有,亏损以双福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福B承担。双福A和双福B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双福A和双福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双福A在每个运作周期内,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折算一次。双福A的折算基准日为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双福A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福A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双福A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双福A的每个赎回开放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福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期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期适用的双福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双福A第二个运作周期的利差值确定为2.00%。
(6)双福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的首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双福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利差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2.00%
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目前,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50%,如果2017年11月29日执行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1.50%,本次双福A折算基准日次日(即2017年12月5日)起所适用的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为3.8%。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双福A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有关双福A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赎回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