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519116
交易代码
519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5,967,330.2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目标指数,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策略为辅"的投资策略。在有效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自有量化增强模型,优化股票组合配置结构,一方面严格控制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目标指数,另一方面在跟踪目标指数的同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顾佳
田青
联系电话
021-23212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ompliance@py-ax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23212985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py-ax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657,381.27
本期利润
-11,306,456.8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0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9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7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7,971,422.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7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05%
1.30%
-7.21%
1.22%
2.16%
0.08%
过去三个月
-5.77%
1.10%
-9.22%
1.08%
3.45%
0.02%
过去六个月
-7.98%
1.08%
-11.82%
1.10%
3.84%
-0.02%
过去一年
1.93%
0.87%
-3.03%
0.90%
4.96%
-0.03%
过去三年
-2.90%
1.42%
-17.81%
1.41%
14.91%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7.20%
1.37%
21.67%
1.38%
15.53%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36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士俊
本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公司职工监事,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0年12月10日
-
17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年至2003年间曾在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担任金融工程研究员2年;2003年至2007年10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4年,先后担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加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并于2010年1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3月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2年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基金(LOF)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放缓,GDP增速降至6.7%。今年以来,中美贸易冲突不断升级,对未来经济前景产生负面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行,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在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背景下,资金市场呈现宽货币、紧信用的特点,货币供应量M2增速降至8%,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受此影响,投资者信心显著下降,2018年上半年,中国A股市场各主要板块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代表蓝筹股的沪深300指数下跌12.9%,股票市场估值水平接近历史底部。从量化因子表现看,质量因子和估值因子表现较好。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量化增强的投资策略,根据因子表现和市场风格变化,对组合进行适度调整,组合表现优于业绩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7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9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金融监管政策可能出现结构性适度调整,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财政政策也会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从上市公司中报预告和快报的披露信息看,上市公司整体盈利状况良好,这为股票长期投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对A股市场并不悲观,我们持续看好A股市场中基本面稳健、估值合理的蓝筹股和行业景气度高、盈利增长可持续强的成长股的表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高管、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产品估值部和注册登记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三方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第三条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每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半年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357,784.07
9,358,110.45
结算备付金
235,803.34
21,258.99
存出保证金
20,646.55
8,148.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648,413.54
136,113,214.92
其中:股票投资
110,648,413.54
136,113,214.9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074.47
2,584.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9,573.06
122,70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2,424,295.03
145,626,021.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866,689.63
45.60
应付赎回款
277,798.13
118,921.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521.29
121,487.12
应付托管费
15,078.21
18,223.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8,271.09
35,852.5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4,514.60
245,912.94
负债合计
4,452,872.95
540,442.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5,967,330.22
97,327,898.23
未分配利润
32,004,091.86
47,757,680.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971,422.08
145,085,578.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424,295.03
145,626,021.64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72元,基金份额总额85,967,330.2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0,037,969.55
14,400,189.29
1.利息收入
40,386.97
25,200.4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0,386.97
25,200.4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35,384.17
2,603,552.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719,007.45
1,501,042.8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116,376.72
1,102,509.3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963,838.09
11,751,042.9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0,097.40
20,393.77
减:二、费用
1,268,487.27
924,638.42
1.管理人报酬
690,380.26
465,672.83
2.托管费
103,557.07
69,850.93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255,008.97
167,700.3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19,540.97
221,414.3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306,456.82
13,475,550.8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06,456.82
13,475,550.8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7,327,898.23
47,757,680.68
145,085,578.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1,306,456.82
-11,306,456.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360,568.01
-4,447,132.00
-15,807,700.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521,365.93
11,094,764.33
32,616,130.26
2.基金赎回款
-32,881,933.94
-15,541,896.33
-48,423,830.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5,967,330.22
32,004,091.86
117,971,422.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3,732,873.33
11,625,033.49
75,357,906.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3,475,550.87
13,475,550.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439,653.35
7,179,293.13
36,618,946.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4,716,613.46
11,029,980.84
55,746,594.30
2.基金赎回款
-15,276,960.11
-3,850,687.71
-19,127,647.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3,172,526.68
32,279,877.49
125,452,404.1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钱琨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1号文批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14,650,876.35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9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15,083,164.3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2,288.0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