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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30880,场内简称:上证红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4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已于2024年9月2日起公开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9月13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5日,其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日期变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网下现金认购日期变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25日。即本基金截至2024年10月25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4年10月26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投资者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gf.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进行详细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