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0年9月8日在上述报纸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现将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一期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982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芳蕾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6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5日,即2020年9月15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授权效力的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4、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一期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982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芳蕾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68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应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021)20376982
会务常设联系人:孙芳蕾
联系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99
电子邮件:services@hsbcjt.cn
网址:www.hsbcjt.cn
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联系人:林奇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修订合同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将按照决议内容进行修订。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68咨询。
4、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
附件五:《<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包括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等并删除自动清盘条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
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附件二: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月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号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签字/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使用的现时有效的证件号码及其更新。
4、本表决票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10月19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0年月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使用的现时有效的证件号码及其更新。
2、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
一、声明
1、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3日生效。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修改合同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后基金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一)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如下:
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在控制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前提下,获取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价差收益。通过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获取新股发行收益,为投资者谋取稳定的当期收益与较高的长期投资回报。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在控制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前提下,获取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价差收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上市首日择机卖出,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不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有债项评级的以债项评级为准,没有债项评级的以发行主体评级为准),相关资信评级机构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评级业务许可。本基金投资于AA+级别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70%;投资于AAA级别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95%。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券(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从全球、区域的宏观层面(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利息的预期)出发,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利率和汇率政策的调整、上市公司总体和各个行业的盈利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类属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债权类证券、股权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率。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从全球、区域的宏观层面(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利息的预期)出发,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利率和汇率政策的调整、上市公司总体和各个行业的盈利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类属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债权类证券、股权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率。
(5)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通过投资部可转换债券对应标的股票的研究,判断正股的价格走势及其与可转换债券间的联动关系,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另一方面,同通过对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结合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考量其合理定价区间。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5)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通过投资部可转换债券对应标的股票的研究,判断正股的价格走势及其与可转换债券间的联动关系,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另一方面,同通过对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结合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考量其合理定价区间。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7)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持有股票余额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1)新股认购策略
本基金将主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但本基金认为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是暂时现象,因此,新股认购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据此进一步预测认购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建议,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和认购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认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上市首日择机卖出。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面对可能出现可转换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的现象或者出现可转换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的现象,采用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即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转股抛售,以更好的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基金将综合衡量权证标的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运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等对权证进行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的合理内在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内在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内在价值的考量,决定卖出策略及价格区间。 (7)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持有股票余额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1)新股认购策略
本基金将主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但本基金认为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是暂时现象,因此,新股认购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据此进一步预测认购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建议,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和认购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认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上市首日择机卖出。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面对可能出现可转换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的现象或者出现可转换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的现象,采用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即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转股抛售,以更好的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基金将综合衡量权证标的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运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等对权证进行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的合理内在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内在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内在价值的考量,决定卖出策略及价格区间。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采用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中信标普债券指数系列最早由中信证券于2000年推出,于2006年4月正式纳入中信标普指数体系。该指数系列最大限度地涵盖了中国固定收益市场可供投资的产品,多年来业已成为广受投资者认可的投资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准指标。
2)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以交易所、银行间的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的收盘价为计算基础,采用帕氏加权法计算。因此,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采用此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由中债登发布于2012年,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可流通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的指数之一。
2)本基金的目标投资对象集中在中短期债券,因此中债-新综合(1年以下)财富指数与中债-新综合(1-3年)财富指数的加权平均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在开放式基金中,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基金和中短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企业发行的债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10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