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0 年 3 月 25 日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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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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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560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 7月 11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78,339,539.3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和潜
在优势企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较高风险水平下
的较高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遵循从全球到国内的分析思
路,从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作为行业研
究的出发点,再结合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货币
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
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能够分享全球经济
增长的创新行业或主题。本基金对于企业创新特性的
定义将主要包括四大方面: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创
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本基金将以寻求创新
溢价为目标,来综合构建基金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产品定位于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
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康健 贺倩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jianchabu@ym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99
传真 010-63100588 010-681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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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ym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
南翼 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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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2,297,197.37 -121,186,517.92 -96,772,012.60
本期利润 197,311,865.83 -165,868,818.19 3,575,288.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408 -0.1926 0.003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5.65% -22.55% 0.4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70 -0.3343 -0.14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02,806,060.59 563,105,313.98 769,186,720.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030 0.6657 0.8595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46% 0.81% 5.80% 0.55% -3.34% 0.26%
过去六个月 6.31% 0.97% 5.91% 0.64% 0.40% 0.33%
过去一年 35.65% 1.28% 27.75% 0.93% 7.90% 0.35%
过去三年 5.52% 1.12% 22.07% 0.84% -16.55% 0.28%
过去五年 -8.82% 1.78% 21.13% 1.15% -29.95% 0.6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31% 1.61% 31.69% 1.26% -40.00% 0.35%
注: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巴克莱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
全债指数收益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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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 2007 年 7 月 11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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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图中数据按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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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5年 12月 12日正式成立。公
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65%)、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5%)
组成,注册资本为 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截至 2019年末,公司管
理的基金共有九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 2006 年 7 月 17 日成立,首发
规模超过 17 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6 年 11 月 21 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9
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7年 7月 1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73亿份;益民核
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年 8月 16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11亿份;益民服务
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年 12 月 13 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10 亿份;益民品质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 5 月 6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14 亿份。益民中证智能
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年 5月 8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2亿份。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年 10月 16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2亿份。益民优势安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年 4月 23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2亿份。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吕伟
益民红利
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创新
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核心
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品质
升级灵活
2016年 7月 4
日
- 12
2007 年加入益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自 2007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
集中交易部交易员,
2010年 5月至 2012年 2
月担任研究部研究员,
2012 年 2 月至今先后担
任集中交易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主动管理
事业部副总经理。自
2015年 6月 25日起任益
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 2月 24日起任益
民品质升级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任益民创
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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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基金和益民核心增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
聘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创新优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
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
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
易制度,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
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并建立了有效的公平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事后分
析评估体系,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
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对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内、3
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市场整体表现亮眼,各主要指数均录得较大涨幅。截至 2019 年末,上证综指上涨
22%,中小板指上涨 41%,创业板指上涨 44%,沪深 300上涨 36%。消费行业及科技行业表现亮眼,
大盘股表现好于小盘股,行业龙头估值提升明显,市场赚钱效应较强。行业表现方面,大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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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全年实现了正收益,其中食品饮料、电子、农林牧渔涨幅靠前,建筑、石油石化、钢铁表现较
弱。
自 2018年底民企座谈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市场信心明显提振,稳增长政策放在更重要
位置。一季度市场货币环境比较宽松,整体表现强势,农业、券商和计算机行业表现突出。二季
度政策预期转向中性,中美贸易谈判经历波折,市场风险偏好回落,指数出现回调,食品饮料、
餐饮旅游和银行板块表现较好。三季度中美关系缓和,国内外都释放了积极政策信号,指数整体
呈震荡走势,电子、医药、军工表现较好。四季度市场对经济下行担忧加大,面临 PPI 同比下滑
及 CPI同比快速升高的不利局面,但中美贸易谈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指数表现先抑后扬,建材、
家电、电子表现较好。
基金持仓以消费蓝筹及制造业龙头公司为主,阶段性调整了科技板块、周期板块和金融板块
的持仓比例。基金投资策略方面,仍然关注公司自身竞争力,重视公司成长性和估值的匹配,同
时淡化宏观经济波动对市场的影响。报告期内,基金仓位相对保持稳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3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5.65%,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逐步回落,进入增速换挡期。今年以来,经济增长面临比较大的压力,
多项经济指标指向稳增长的压力越来越大。今年以来的疫情对短期经济的影响也会比较直接。
我们认为,疫情会对一季度的经济增长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并对全年增长造成一定压力。但
在比较宽松货币政策及逆周期调节政策托底之下,我国经济增长不会面临失速的风险。在全球货
币宽松的背景下,我们对 2020年经济增长仍然相对乐观。
但是,短期经济波动的预测难度很高,在排除经济增长失速风险的前提下,我们在投资策略
方面尽量淡化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把精力聚焦在挖掘优质公司上。从海外的发展经验看,经济
处于中低速增长时期,行业龙头公司的竞争力是逐步提升的,中小公司实现弯道超车的难度越来
越高。
我们目前的持仓以消费和制造业龙头为主,未来我们仍然看好这两个板块的龙头公司。人均
收入的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都会带来消费升级,未来高端消费、品牌消费的市场空间仍然
巨大。制造业是我国优势产业,很多公司都具备全球竞争力,我们认为制造业的竞争优势将长期
维持,其中的龙头公司是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我们将更加注重成长性和估值的匹配度。
我们也看好科技板块和周期性板块的投资机会。5G商用将带来更多商业模式创新的机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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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行业景气度将迎来新一轮上升周期。同时,经济恢复及逆周期调节政策的出台,我们认为周期
性板块也有阶段性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
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
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
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
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
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
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
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
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
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
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
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
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
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
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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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不超过三次,每年不超过十二
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50%。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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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 月 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
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
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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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0926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益民
创新优势混合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9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
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
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 2019 年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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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
监督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
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不能持续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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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
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管祎铭 丁时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0年 3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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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6,527,477.93 26,947,546.09
结算备付金 2,224,393.66 4,101,353.87
存出保证金 533,596.74 593,312.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03,782,622.53 514,138,872.46
其中:股票投资 554,956,710.03 468,823,000.3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8,825,912.50 45,315,872.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6,477,869.27
应收利息 7.4.7.5 952,349.15 813,056.1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5.07 7,357.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24,021,435.08 583,079,367.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