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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沪深300增
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调
低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
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1.00%调低至0.50%。
二、对基金合同内容的修改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部分进行修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基金合同的具
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自2024年10月8日起生效。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
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
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