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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62320,扩位简称“沪深300价
值ETF”,基金场内简称“300价值A”)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
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截至2024年9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