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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17:00止。2025年2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35000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附件二:《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公证书
(2025)沪东证经字第507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托代理人:胡喆沁,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第1次提示性公告和第2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25年1月22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本处工作人员徐茂森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9点40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6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王越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胡喆沁、陶人杰进行计票。截至2025年2月21日17时,未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有效表决基金份额的投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召开条件。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持续运作富国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票结果未满足以通讯方式有效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