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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东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
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
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中证新兴指数 585001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基金合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
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
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http://www.s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400-821-05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
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
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
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件:《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基金合同》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上述(一)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