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62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0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0,606,750.8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核心—卫星”股票投资策略,将大部分基金资产用于完全复制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指数(中证100指数)的业绩表现,并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中长期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比例;第二层以“核心—卫星”策略作为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系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有法
郭明
联系电话
021-68881801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95588
传真
021-68881875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易会满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782,785.01
-3,145,296.78
21,730,296.57
本期利润
30,746,293.39
-5,056,238.40
8,387,796.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425
-0.1759
0.207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2.08%
-16.85%
17.1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67%
-14.59%
5.8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914,156.49
349,298.18
5,517,539.1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89
0.0128
0.18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3,520,907.32
27,635,326.48
35,203,806.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9
1.013
1.186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9.33%
1.30%
18.60%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32%
0.68%
6.30%
0.72%
1.02%
-0.04%
过去六个月
14.96%
0.61%
10.00%
0.61%
4.96%
0.00%
过去一年
27.67%
0.58%
22.55%
0.55%
5.12%
0.03%
过去三年
15.37%
1.44%
16.09%
1.32%
-0.72%
0.12%
过去五年
76.44%
1.37%
52.05%
1.24%
24.39%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33%
1.27%
29.03%
1.19%
0.30%
0.08%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2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完全复制中证100指数,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则以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40%。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2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完全复制中证100指数,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则以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40%。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1.80
204,873,199.86
13,630,887.01
218,504,086.87
-
合计
1.80
204,873,199.86
13,630,887.01
218,504,086.87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2006年11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北京分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金元比联49%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惠理”)。
2012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4,500万元。
2016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金元惠理49%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
2017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000万元。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此外,金元顺安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募集期内。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侯斌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07-03
-
15年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5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和交易部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一直按照基金合约要求,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争取为基金投资者取得较好的收益。由于合约规定大部分资产必须完全拟合中证100成分股,但我们还是采取“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的方法,在剩余资产中配置能获得超额收益的优质个股,由于整体全年对龙头白马行情的把握较好,因此全年取得较好的收益跑赢业绩基准。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099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6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5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2018年面临去杠杆,宏观政策可能会有一些重大的变革,比如资产新规等的实施和推行。我们认为2018年有可能是重要的制度建设的一年,因此整体流动性上看不到明显的宽松以及风险偏好的适度下降。由于2017年国有部门和白马龙头企业在业绩方面有明显的提升,在二级市场也有同向的反应,并拉动估值的提升。这些企业在2018年在经营层面的优势仍然明显,但从二级市场来看,边际的力量在减缓。由于整体去杠杆进程的推进和资产的穿透。我们认为2018年的投资重点应放在寻找安全边际,强化风险收益比。
从国际来看,由于美联储新主席的上任,我们重点关注美国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变化预期可能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及可能对中国的影响以及部分的联动。
从证券市场来看,2018年可能出现分化,我们重点看好优势企业,但对盈利估值匹配度、风险收益比的要求更高,同时考量各类边际变量。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工作的基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体系,推动各项法规、内控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报表揭示、专项检查、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就在监察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2、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察稽核工作,查找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漏洞,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作,重点加强了对于各业务环节的专项稽核。
3、加强对公司投资、交易、研究、会计估值、市场营销等各项业务过程中的法律、合规及投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开展反洗钱、反商业贿赂等各项工作,并通过开展法规培训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每日证券估值;
(3)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218,504,086.87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13,471,834.67
2,770,787.07
结算备付金
177,217.60
20,030.28
存出保证金
31,039.34
5,482.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30,590,640.61
24,472,259.44
其中:股票投资
130,590,640.61
24,472,259.4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00,096.25
应收利息
7.4.7.5
2,767.31
554.9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34.58
9.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44,275,134.11
28,369,220.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551,754.83
应付赎回款
494.73
17.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1,486.10
36,612.20
应付托管费
30,247.65
6,10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56,996.44
79,407.8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85,001.87
60,000.07
负债合计
754,226.79
733,894.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30,606,750.83
27,286,028.30
未分配利润
7.4.7.10
12,914,156.49
349,298.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520,907.32
27,635,326.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275,134.11
28,369,220.94
注:
报告期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99元,基金份额总额130,606,750.8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