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度报告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2021 年 3 月 31 日
目录 页数
受托人报告 1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份额
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2 - 5
资产负债表 6 – 8
全面收益表 9 - 10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11 – 12
现金流量表 13
财务报表附注 14 - 52
投资组合 (未经审计) 53 – 57
投资组合变动表 (未经审计) 58
有关由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风险详情 (未经审计) 59
业绩表现记录 (未经审计) 60 - 64
行政 65 - 66
1
受托人报告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本子基金”)
我们谨此确认,我们认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汇丰集合投资信托的子基金—汇丰
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 的管理人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 2014 年 2 月 27 日订立的
信托契约 (经修订) 的条文管理本子基金。
)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 受托人
)
2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意见
吾等已审计载于第 6 至第 52 页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子基金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
基金 (“子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
的全面收益表、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
会计政策概要。
吾等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
映了子基金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财务交易及现金流。
意见的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吾等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
已在本报告“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吾等独立于子基金,并已履行守则中的
其他专业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等的审计意见提供
基础。
财务报表及其审计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子基金的管理人和受托人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及吾等的审计师报告。
吾等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吾等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吾等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如果吾等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需要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3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续)
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真实而
中肯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
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财务报表时,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负责评估子基金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
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
有意将子基金清算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此外,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必须确保财务报表遵守《信托契约》(经修订) 的相关披露条
文,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香港证监
会守则》”) 附录 E 所载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备。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括吾等意见的审计师报告。吾等仅向整体份额持有人报告。除此以外,吾等的报
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
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此
外,吾等有责任评估子基金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根据《信托契约》的相关披露条
文,以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 E 所载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备。
4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续)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吾等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吾
等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
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
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子基金的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对管理人及受托人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
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子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如果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审计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吾等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吾等的结论
是基于审计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子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
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吾等与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
发现等,包括吾等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5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信托契约》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 E 的相关披露要求下的报告
吾等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根据《信托契约》(经修订) 的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
会守则》附录 E 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中环
遮打道 10 号
太子大厦 8 楼
2021 年 7 月 31 日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资产负债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 5, 10(a), 11 $ 106,033,883 $ 76,335,713
应收股息
278,386 430,902
应收利息
51 78
应收申购款
4,511,907 221,214
应收经纪商款项 6(e) 3,679,809 571,2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d), 7 2,881,683 795,607
$ 117,385,719 $ 78,354,748
--------------------- ---------------------
负债
银行透支 6(d), 7 $ - $ -
应付赎回款
477,570 325,935
应付经纪商款项 6(e) 4,524,213 574,883
应付分配 12 215,296 221,794
其他应付款项
6(a), 6(b), 6(c)
& 6(d) 269,975 204,794
$ 5,487,054 $ 1,327,406
--------------------- ---------------------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9 $ 111,898,665 $ 77,027,342
相当于:
金融负债
$ 111,898,665 $ 77,027,342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7
资产负债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续)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已发行份额总数 8
AM2 类 — 美元
5,701,244 4,649,713
AM2 类 — 港元
24,857,423 16,833,619
BC 类 — 港元
931,783 1,276,832
BC 类 — 人民币
2,456,615 4,399,468
BC 类 — 美元
838,069 1,378,445
BM2 类 — 港元
988,972 1,321,818
BM2 类 — 人民币
1,504,514 2,835,056
BM2 类 — 美元
607,145 813,218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8
资产负债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续)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份额净值 8
AM2 类 — 美元
9.876 7.279
AM2 类 — 港元
1.270 0.936
BC 类 — 港元
1.389 0.989
BC 类 — 人民币
1.610 1.147
BC 类 — 美元
10.901 7.762
BM2 类 — 港元
1.286 0.948
BM2 类 — 人民币
1.493 1.101
BM2 类 — 美元
10.095 7.441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由受托人及管理人批准
)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 受托人
)
)
) 谨代表
) 汇丰投资基金 (香港) 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9
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 6(d) $ 15 $ 3,532
股息收入
3,054,360 3,778,544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亏损净值 3 27,610,527 (27,116,430)
外汇亏损净值
(70,241) (155,458)
其他收入
35,122 15,882
总收入
$ 30,629,783 $ (23,473,930)
--------------------- ---------------------
管理费 6(a) $ 1,605,709 $ 1,812,960
交易费用 6(e) 414,191 275,728
受托人费用 6(b) 64,228 72,518
审计师酬金
10,431 10,422
过户代理费 6(c) 47,518 50,438
专业费用
19,087 88,416
保管费、银行手续费及杂费 6(b) 61,517 50,668
总经营开支
$ 2,222,681 $ 2,361,150
--------------------- ---------------------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
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续)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税前经营净收益/(亏损)
$ 28,407,102 $ (25,835,080)
税项 4 (224,817) (253,995)
分配前经营净收益/亏损
$ 28,182,285 $ (26,089,075)
向份额持有人作出分配 12 (2,543,101) (3,163,789)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增加及年全面收入总额
$ 25,639,184 $ (29,252,864)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1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以美元列示)
2021 2020
年初结余 $ 77,027,342 $ 99,977,731
--------------------- ---------------------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减少) / 增加及
年全面收入总额 $ 25,639,184 $ (29,252,864)
--------------------- ---------------------
份额申购
AM2 类 — 美元 $ 41,186,612 $ 13,636,618
AM2 类 — 港元 33,386,536 14,699,207
BC 类 — 港元 70,890 1,554,749
BC 类 — 人民币 254,075 8,664,569
BC 类 — 美元 1,109,051 14,770,389
BM2 类 — 港元 70,029 1,331,489
BM2 类 — 美元 1,747,435 8,065,299
BM2 类 — 人民币 337,645 5,021,105
$ 78,162,273 $ 67,743,425
--------------------- ---------------------
份额赎回
AM2 类 — 美元 $ (29,868,810) $ (29,134,709)
AM2 类 — 港元 (22,418,034) (23,400,706)
BC 类 — 港元 (501,314) (43,381)
BC 类 — 人民币 (3,118,947) (3,111,556)
BC 类 — 美元 (6,617,965) (2,575,475)
BM2 类 — 港元 (469,228) (84,263)
BM2 类 — 美元 (3,726,589) (1,026,250)
BM2 类 — 人民币 (2,209,247) (2,064,610)
$ (68,930,134) $ (61,440,950)
--------------------- ---------------------
与份额持有人的交易总额 $ 9,232,139 $ 6,302,475
--------------------- ---------------------
年终结余 $ 111,898,665 $ 77,027,342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2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续)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已发行及赎回的份额
2021
AM2类 -
美元份额
AM2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人民币份额
BC类 -
美元份额
于 2020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4,649,713 16,833,619 1,276,832 4,399,468 1,378,445
年内份额申购 4,342,268 27,749,164 53,779 164,658 106,191
年内份额赎回 (3,290,737) (19,725,360) (398,828) (2,107,511) (646,567)
于 2021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5,701,244 24,857,423 931,783 2,456,615 838,069
2021
BM2类 -
港元份额
BM2类 -
美元份额
BM2类 -
人民币份额 合计
于 2020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1,321,818 813,218 2,835,056 33,508,169
年内份额申购
59,986 177,990 240,274 32,894,310
年内份额赎回
(392,832) (384,063) (1,570,816) (28,516,714)
于 2021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988,972 607,145 1,504,514 37,885,765
2020
AM2类 -
美元份额
AM2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人民币份额
BC类 -
美元份额
于 2019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6,317,366 23,907,417 110,922 846,306 207,593
年内份额申购 1,416,820 12,191,268 1,204,803 5,747,640 1,457,575
年内份额赎回 (3,084,473) (19,265,066) (38,893) (2,194,478) (286,723)
于 2020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4,649,713 16,833,619 1,276,832 4,399,468 1,378,445
2020
BM2类 -
港元份额
BM2类 -
美元份额
BM2类 -
人民币份额 合计
于 2019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329,993 124,265 986,397 32,830,259
年内份额申购
1,072,078 807,999 3,369,798 27,267,981
年内份额赎回
(80,253) (119,046) (1,521,139) (26,590,071)
于 2020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1,321,818 813,218 2,835,056 33,508,169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3
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经营活动
已收利息
$ 42 $ 4,143
已收股息
3,206,876 3,898,732
已付管理费
(1,561,869) (1,820,756)
已付受托人费用
(62,475) (81,230)
购买投资的付款
(135,112,677) (85,076,778)
出售投资的所得款项
133,865,789 79,775,135
已付税项
(224,817) (253,995)
已付其他经营开支
(568,275) (718,425)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457,406) $ (4,273,174)
--------------------- ---------------------
融资活动
份额发行所得款项
$ 73,871,580 $ 69,800,376
份额赎回付款
(68,778,499) (61,657,685)
已付分配
(2,549,599) (3,260,545)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2,543,482 $ 4,882,14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净额
$ 2,086,076 $ 608,97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95,607 186,635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 $ 2,881,683 $ 795,607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4
财务报表附注
(除非另有注明,以美元列示)
1 本子基金
本财务报表呈报的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本子基金”) 是指汇丰集合投资
信托 (“本基金”) 之下的子基金。本基金是根据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经
修订) (“信托契约”),并按香港法例成立的开放式伞子单位信托基金。本子基金是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成立。
本子基金旨在投资股票组合以获取长期总回报,并投资 (一般至少占其净资产的 90%) 于在任
何亚太区国家 (日本除外) 设有注册办事处,并在任何亚太区国家 (日本除外) 的主要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受监管市场正式上市的公司,以及在亚太区 (日本除外) 进行大部分经济活动的公司之
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证券。本子基金可能把其余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工具及现金。
本子基金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条
例》第 104 条获得认可,而且受到香港证监会颁布的香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香
港证监会守则》”) 所监管。
除了上述子基金外,本基金还包括汇丰中国多元资产入息基金、汇丰全方位中国债券基金、汇
丰欧元多元资产入息基金及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本财务报表仅为本子基金而编备。
信托契约当中并无载有任何规定,要求本基金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 重大会计政策
(a) 遵守声明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涵盖所有适用的
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信托契约的相
关披露条文,以及香港证监会发出的《香港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披露条文编制。以下是本子基
金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本子基金当前
的会计年度首次生效或可供提前采用。在与本子基金有关的范围内初始应用这些新订和经修订
的准则所引致当前和以往会计期间的任何会计政策变动,已于本财务报表内反映,有关资料载
列于附注 2(c) 。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5
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b) 编制财务报表之基准
本子基金的实用及呈报货币为美元。
本财务报表内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编制基准。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
负债均按摊销成本或赎回金额 (可赎回份额) 列账。
在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政策的采用需作出判
断、估计及假设。因此,所采用的财务政策及本财务报表所列的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数额
或会受影响。该等估计与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和其他被认为合理之各种因素作出,从而作
为计算某些难以确认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基准。实际结果或与该等估计不尽相同。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将会被不时检讨。因应该等会计估计需作出的修订,将在该等估计的修订
年度 (若该等修订仅影响该年度) 或在修订年度及未来年度 (若该等修订影响现时及未来年度) 予
以确认。
(c) 会计政策的修订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该等子基金的
当前会计期间开始生效。这些修订并未对该等子基金当前或以前期间的业绩和财务状况在本财
务报告中的编制或列报方式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子基金并未采用任何在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
的新准则或诠释 (参阅附注 15) 。
(d) 外币换算
年内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外币汇率换算为本子基金的功能和申报货币。以外币为单位并以公
允价值列账的货币资产与负债则按于资产负债表日期的外币汇率换算为功能和申报货币。因换
算产生的外汇差额及就出售或清算货币资产和负债所产生的已变现盈亏已于损益中确认。以公
允价值列账并以外币为单位的非货币资产及负债按确定价值当日的外币汇率换算为实用和申报
货币。与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外汇差额已计入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
融资产的亏损净额。所有其他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货币项目相关的外汇差额均于损益账中分
开呈报。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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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e) 金融工具
(i) 分类
首次确认时,本子基金将金融资产分类为按摊销成本或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计量。
如果金融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且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则按摊销成本计量:
它以目的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的业务模式持有; 和
其合同条款在指定日期产生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现金流。
本子基金的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计量。
业务模式评估
在评估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目标时,本子基金会考虑有关业务管理方式的所有相关信
息,包括:
投资策略以及该策略的实际执行。这包括投资策略是否集中于赚取合同利息收入、维持特
定利率概况、将金融资产的持续期与任何相关负债或预期现金流出的持续期相配,或通过
出售资产实现现金流;
如何评估及向本子基金管理层报告投资组合的表现;
影响业务模式 (以及该业务模式持有的金融资产) 表现的风险,以及如何管理这些风险;
如何决定投资经理所得的报酬,例如相关报酬是否基于所管理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所收取的
合同现金流量; 和
过往期间金融资产的出售频率、数量和时间、其卖出原因以及对未来出售活动的预期。
就此而言,在不符合终止确认的交易中,将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不会被视为出售,与本子基
金持续确认资产一致。
本子基金已确定它有两种业务模式。
持有以收取的集业务模式:这包括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应收经纪商款项以
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这些金融资产用于收取合同现金流。
其他业务模式:这包括股票工具及集合投资计划。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管理这些金融资产及
评估其表现,并进行频繁的出售活动。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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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评估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
就本评估的目的而言,“本金”定义为首次确认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利息”被定义为货
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间内未偿还本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贷款风险和成本 (例
如流动性风险和行政成本) 以及利润率的对价。
在评估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时,本子基金会考虑该工具的合同条款。这包括
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包含可能会改变合同现金流的时间或金额的合同条款,因而使其不符合此条
件。在进行评估时,本子基金会考虑:
将会改变现金流量金额或时间的或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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