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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
业意见。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
进行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所信,本公告并未遗漏令本公告含有任何误导性陈述
的其他事实。
关于海通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
更改基金名称、投资目标及投资政策
以及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
书》”)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本基金及其《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作出
以下变更。
一. 更改本基金的名称、投资目标及投资政策
目前,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投资于主要包含亚洲市场买卖或发行的高收益债务
工具的多元化投资组合,寻求获得高收益及资本增值。
为扩大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并通过减少对高收益债务工具(即未获评级或评级低于投
资级别以下的债务工具)的投资以降低本基金的整体信用风险,自2024年11月28日
(“生效日”)起,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将作出修订,规定本基金将通过主要投资于亚洲
固定收益及债务工具,寻求获得包含利息收入及资本增值的总回报。
为与新的投资目标保持一致,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将自生效日起作出修订。下表为将
予修订的投资政策的摘要:
于生效日前 自生效日起
本基金将主要(即其资产净值至少80%)投资于广泛的高收益债务工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及可换股债券或其他未获惠誉或穆迪或标普评级或评级位于投资级别以下的类似证券。本基金可投资于在亚洲分销或发行、以任何货币计价的债券。 本基金可将不超过其资产净值20%投资于(i)亚洲市场以外买卖或发行 本基金将主要(即其资产净值至少70%)投资于广泛的亚洲债务工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由亚洲发行人(即注册地位于或主要收入来源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印度、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及/或任何其他亚洲国家/地区)发行或担保的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及可换股债券或其他类似证券。因此,本基金可能会大量投资于属于新兴市场的亚洲国家/地区。
的债务工具及(ii)固定收益集合投资计划。 在销售及回购交易中取得的现金担保将仅会再投资于由基金管理人酌情挑选的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及策略的优质及具有足够流通性的债券。基金管理人将妥善减轻及处理相关风险。 本基金可将不超过其资产净值50%投资于未获评级或位于投资级别以下(即惠誉评级低于BBB-级、穆迪评级低于Baa3级或标普评级低于BBB-级)的债务工具。 本基金可将不超过其资产净值30%投资于(i)亚洲市场以外买卖或发行的债务工具及(ii)固定收益集体投资计划。本基金可投资于以任何货币计价的债务工具。 在销售及回购交易中取得的现金担保将仅会再投资于由基金管理人酌情挑选的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及策略的优质(例如被评为投资级别的债券)及具有足够流通性(例如交易所交易债券)的债券。基金管理人将妥善减轻及处理相关风险。
在上述变动后,基金管理人认为,由于本基金对高收益债务工具(即未获评级或评级
位于投资级别以下的债务工具)的投资将从资产净值至少80%降至不超过50%,本基金
的风险状况将下降。
因此,自生效日起,本基金将更名为“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本基金的信托
契约将通过补充信托契约作出修订,以反映本基金名称的变更。
二. 与变更有关的成本及费用
与第一节所述变更相关的成本及费用(例如法律费用及其他行政费用)将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 销售文件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
1. 为反映上述第一节变更事项,对《招募说明书》中提及的基金名称、《招募
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的“前言”、“一、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和风险
揭示”一节下“(一) 满足互认安排的资格条件及未能满足条件时的相关安排”
分节下的“(4) 基金类型”和“(十) 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分节下的“(1)
境外投资风险”、《招募说明书》之原版招募说明书的“释义”一节下的
“本基金”定义、“投资考虑”一节和“特定风险因素”一节下的“地域集
中风险”和“未达投资级别及未获评级证券风险”进行了更新;及
2. 其他杂项编辑及行政管理类修订。
《产品资料概要》
1. 为反映上述第一节变更事项,对《产品资料概要》的“本基金是什么产
品?”、“目标及投资策略”、“本基金有哪些主要风险”下的“地域集中风
险”和“与中国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互认”)有关的特别风险因素”进
行更新,并删除“本基金有哪些主要风险”下的“可转股债券投资的风险”;
2. 更新“本基金过往的业绩表现如何?”中的相关数据的说明;及
3. 其他杂项编辑及行政管理类修订。
四. 对投资者的影响
除上文所披露外,适用于本基金的其他特征及风险不会受影响,本基金的运作及/
或管理方式亦不会改变。管理本基金的收费水平/成本不会改变。上述变更不会对
本基金现有投资者的权利或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如因上述变更,内地投资者不希望继续投资于本基金,内地投资者可赎回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内地投资者可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生效日前最后一个内地销售开放日(即
1
2024年11月27日)止的豁免期内,按照《招募说明书》所载的程序,免费办理上述赎回
手续。
五. 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现行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查阅。
本基金经更新的反映本公告修订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于生效日当
日或之后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 //www.ccb.com)披露。
六.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网站
(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及/或《产品资料概
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
1
请注意,本基金目前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暂不收取赎回费。
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
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
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
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
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告中所述基
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国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