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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聚利87个月定开债券(011083)

2025-06-13     1.13280.0795%
基金概况
法定名称 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聚利87个月定开债券
投资类型 债券型基金 成立日期 2020-12-28
募集起始日 2020-12-25 总募集规模(万份) 789,999.53
募集截止日 2020-12-25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789,999.53
日常申购起始日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0.00
日常赎回起始日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0.00
基金经理 张沛 最近总份额(万份) 789,999.53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风格 稳健成长型 费率结构表 银河聚利87个月定开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首日对应的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25%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该项目暂无资料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稳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1、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债券类属配置 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债券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状况和回购成本的基础上,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维持杠杆水平,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3)现金流管理策略 在每个封闭期内完成组合的构建之前,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对组合的现金头寸进行管理,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建仓期之内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并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4)再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将获得一些利息收入,对于这些利息收入,本基金将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并持有到期。如果付息日距离封闭期末较近,本基金将对这些利息进行流动性管理。 另外,由于本基金买入的债券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因此,在封闭期结束前,本基金持有的部分债券到期后将变现为现金资产。对于该部分现金资产,本基金将根据对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交易情况、流动性、相对收益、信用风险等因素,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并持有到期,获取稳定的收益。 (5)持有到期投资的策略 本基金成立后,在每一封闭期的建仓期内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持有这些品种到期,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2、开放期内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以满足投资人的赎回要求,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投资标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6 个月、结束后 6 个月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且资产到期日不得晚于相应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该项目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