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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创业板50ETF |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16-06-30 | |
募集起始日 | 2016-06-06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55,028.51 | |
募集截止日 | 2016-06-24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55,024.70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16-07-22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16-07-22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38,113.00 | |
基金经理 | 许之彦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2,768,978.51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华安创业板50ETF | |
业绩比较基准 | 创业板50指数收益率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创业板50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 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创业板50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