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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 |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10-12-16 | |
募集起始日 | 2010-11-15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124,701.93 | |
募集截止日 | 2010-12-10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124,685.20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11-01-20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11-01-20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167,257.02 | |
基金经理 | 赵建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1,281.62 |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 | |
业绩比较基准 | 95%×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 |||
投资理念 | 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经济结构转型和消费能力的提升为消费服务行业发展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行业指数化投资构筑了坚实基础。本基金通过被动式、指数化的长期投资,力求获得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行业平均收益率,以使投资者分享中国消费与服务产业发展的中长期成长收益。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新股、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
投资策略 | 1、基本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市场因素影响或法律法规限制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2、股指期货的投资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
投资标准 |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