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沿革 |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
基金发起人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2号文批准,全部20亿份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6000万份基金单位,其余19.4亿份基金单位于1999年4月27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9年5月4日结束。
本基金公开发行的19.4亿份基金单位和发起人认购的6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20亿元,已于1999年5月4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专户”;1999年5月5日,本基金发起人公告本基金成立,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31号文审核同意,将于1999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20亿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19.4亿份。根 据《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6000万份基金单位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以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1.5%。基金上市后交易单位每手为100份,存续期 15 年(1999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