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沿革 |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
基金发起人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39号文批准,全部30亿份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3,000万份,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68,680万份,其余228,320万份基金单 位于1999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9年12月30日结束。
本基金公开发行的228,320万份基金单位、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的68,680万份和 发起人认购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30亿元,已于1999年12月30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景福证券投资基金”专户;1999年12月31日, 本基金发 起人公告景福证券投资基金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0]2号文审核同意,将于2000年1月10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30亿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29.7亿份。根据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 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自基金成 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3,000万份基 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5%,即1,500万份,并应由每家基金发起人按发起时的认购比例分别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