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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2023年1月17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简称及代码如下: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华夏聚利债券 A 000014
华夏聚利债券 C 017771
(二)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 7 天) 0
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就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事宜修订了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3年1月17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指定媒介”
“指定网站”
“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
“规定网站”
“规定报刊”
第 一 部 分
前言
第三条
……
本基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基 金 产 品 资 料 概 要
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 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删除左侧内容。
第 二 部 分
释义
……
15、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指 中 国 人 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
……
53、指 定 媒 介 :指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 网站及
其他媒介。
……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51、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 中计提
的 ,用 于 本 基 金 市 场 推 广 、销 售 以 及 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
54、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
进行信 息披露 的报 刊、互联 网 网 站 及 其
他媒介。
……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可根据认购费、申购费、管理费 、托
管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
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有关
基金份 额 类 别 的 具 体 规 则 等 相 关 事 项
届时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 理 人 也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 根据申 购费 、销售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的 不 同 ,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不 同 的 类
别 。 在 投 资 者 申 购 时 收 取 前 端 申 购 费
的 ,称 为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前 后 端
申购 费,而 从本类 别基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 算
和 公 告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
有关基 金份额 类别 的具体 设 置 、费 率 水
平等由 基金管 理人 确定,并 在 招 募 说 明
书中公 告。 根据 基金 销售 情 况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 不 损 害 已 有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权 益的情 况下, 经 与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
调整 现有基 金份额 类别 的申 购 费 、调 低
赎 回 费 、销 售 服 务 费 费 率 水 平 、销 售 方
式 或 者 停 止 现 有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的 销 售
等 , 不需 召开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调
整 前 基 金 管 理 人 需 及 时 公 告 并 报 中 国
证监会备案。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且 对 现 有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 利益无 实质 不利影 响 的 前 提 下 ,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 基金发 展 需 要 ,为 本
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 新的份额类别
可 设 置 不 同 的 申 购 费 、赎 回 费 、销 售 服
务 费 , 而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
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无右侧内容。
5、本基金 份额分 为多 个 类 别 ,适 用 不 同
的 申购费 或销售 服务 费,投 资 者 在 申 购
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六、申购 和 赎 回 的 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 处理方 式:
本 基金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详 见 招 募 说 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 申购的 有
效 份额为 净 申 购 金 额 除 以 当 日 的 基 金
份 额净值 ,有 效 份 额 单 位 为 份 ,上 述 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 或损失 由基
金财产承担。
……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 金
财产。
……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不违反 法律法 规
规 定及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形 下 根 据 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 对以特 定
交 易方式 (如 网 上 交 易 、移 动 客 户 端 交
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 期或不
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 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
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
……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 基 金 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详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 理人决 定,并 在招募 说 明 书 中 列
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有效 份 额 单 位 为
份, 上述 计算结 果均 按 四 舍 五 入 方 法 ,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4、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的申购 费 用 由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形 下 根 据 市 场
情况制 定基金 促销 计划,针 对 以 特 定 交
易方式 (如网上 交易 、移动客 户 端 交 易 )
等 进 行 基 金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定 期 或 不 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 ,按相关 监管 部门要 求 履 行 必 要
手续后 ,基金管 理人 可以适 当 调 低 基 金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七 、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 京市西 城区 复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 务院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 银行
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 立机关 和批 准设立 文 号 :国 务 院
《关于中 国人民 银行 专门行 使 中 央 银 行
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除法律法规、 中 国证 监会另 有规定
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 金相关 的信
息披露费用。
……
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 金可
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具体
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 或相
关公告中载明。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露费用。
……
二、基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计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
月末,按 月 支 付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基 金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
月末,按 月 支 付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 、基金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3-7 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基金管 理费每 日计 算,逐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末,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基 金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务 数 据 ,自 动
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 径进行 资金支 付,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
扣 划 后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进 行 核 对 ,如 发
现 数据不 符,及时 联系 基金 托 管 人 协 商
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基金托 管费每 日计 算,逐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末,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基 金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务 数 据 ,自 动
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 径进行 资金支 付,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
扣 划 后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进 行 核 对 ,如 发
现 数据不 符,及时 联系 基金 托 管 人 协 商
解决。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 务费可 用于 本基金 市 场 推 广 、销
售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等 各 项 费
用。 本基 金份额 分为 不同 的 类 别 ,适 用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 类基金份
额不收 取销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各 类 别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计 算 方
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 各 类 别 基 金 份 额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销
售服务费
E 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R 为 各 类 别 基 金 份 额 适 用 的 销 售 服 务
费率
销售服 务费每 日计 提,逐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末,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基 金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务 数 据 ,自 动
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 径进行 资金支 付,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
扣 划 后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进 行 核 对 ,如 发
现 数据不 符,及时 联系 基金 托 管 人 协 商
解决。
上 述 “一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4-8 项
费 用”,根 据有关 法规及 相应 协 议 规 定按费 用实 际支出 金额列 入当 期 费 用 ,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分配
三、基金 收 益 分 配 原
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 下,
本 基 金 每 年 收 益 分 配 次 数 最 多 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 次可
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该 次 可 供
分配利 润的 20%,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不
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4、由于基 金费用 的不 同 ,不 同 类 别 的 基
金 份 额 在 收 益 分 配 数 额 方 面 可 能 有 所
不 同,基金 管理人 可对 各类 别 基 金 份 额
分 别制定 收益分 配方 案,同 一 类 别 内 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八)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 露义
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 ,并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权 益 或 者 基 金 份 额 的 价 格 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4、管 理 费 、托 管 费 、申 购 费 、赎 回 费 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生变
更。
……
本基金 发生重 大事 件,有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应 当在 2 日 内编 制 临 时 报 告 书 ,并
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 称重大 事件 ,是指可 能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权 益 或 者 基 金 份 额 的 价 格 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4、管理费 、托管费 、申 购 费 、赎 回 费 、销
售 服务 费等费 用计提 标准 、计 提 方 式 和
费率发生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