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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27日证监许可【2012】1590号文
核准。
本基金原名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
年8月7日起更名为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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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4,218,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583,281,667 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62,500,000 15%
合 计 1,75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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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 年 3 月 4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Fathi Jerfel先生,副董事长
硕士。1986 年起任职于里昂信贷集团(Crédit Lyonnais); 1996 年加入东方
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历任结构化及可转债管理部门、量化研究部门主管、东方
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东方汇理结构化资产管理公司(CASAM)首
席执行官。自 2008 年 1 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总经理委员会委员,现
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施卫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
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 年 10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 年 12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 年 5 月 7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9 年 8 月 27 日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
官。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 年 5 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
理银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
2005 年 12 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起任东方
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2012 年 9 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蔡安辉先生:董事
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 年 10 月起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
司财务部综合财务处副处长,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处长,中铝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董事,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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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书记、工会主席,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和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冯延成先生:董事
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1 年 7 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工作。
2000 年 1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担任副书记,2004 年 6 月到中国
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担任副行长,2009 年 7 月到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担
任副行长、行长,2014 年 4 月到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规划部担任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1 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职工教
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1 年 3 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部门经
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 Bank of England 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
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教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
2、公司监事
王红霞女士:监事会主席
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4 年 8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在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任副处长、处长。2004 年 5 月开始参
与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筹备工作,2005 年 6 月起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所属票据营业部副总裁、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票据营
业部总经理、同业业务中心/票据营业部总裁。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任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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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Yves Glain 先生:监事
硕士。1995 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
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国际协调与支
持部负责人。
刘宇鹏先生:监事
悉尼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经
理,战略发展部经理,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铝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创新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 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2008 年 3 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宋进举先生:监事
法律硕士。2009 年起进入基金行业,曾就职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9 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 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
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 年 3 月 4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卫先生: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
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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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 年 10 月
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 年 12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 年 5 月 7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 年 8 月 27 日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志勇先生:副总经理
博士研究生。1995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市场开发部、机构
业务部及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任职。2007 年起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备工作。2008 年 3 月起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副总监、代理市
场总监等职务。2018 年 4 月 3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运
营副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
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 年 11 月起参加农银
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Céline Zhang(张清)女士: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1995 年 7 月起任中国国际未来公司衍生品经纪人,1996 年 7
月起任法国驻中国大使馆法国贸易委员会商业顾问,1999 年 1 月起任 PPP GROUP
金融分析师,2000 年 1 月起任 ANDERSEN CONSULTING 金融业服务高级顾问,2002
年 7 月起任法国兴业银行高级经理,2018 年 2 月起任东方汇理(香港)有限公
司高级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9 年 9
月 10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
4、基金经理
张燕女士,理学硕士。具有 7 年证券业从业经历。历任国金证券研究员,农
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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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至 2017 年 3 月。
曹剑飞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施卫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
席信息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投资总监,农银汇理海棠三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投资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
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
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金鑫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伟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医疗保健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国优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
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张峰先生,投资部总经理,农银汇理行业领先混合型基
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国企改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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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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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
的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
学有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
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
位,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由其上级主管履行
监督职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第二道防线:部门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控
措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研究、投资、集中交易、运营等
部门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3)第三道防线:风险控制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互动合作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风险控制人员
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
施,监督《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
进行测量、评估和报告。
(4)第四道防线: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监督管理
2、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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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
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
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
体人员编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和产品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
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
证监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
规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
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
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
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
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
的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3)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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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
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
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
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
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
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
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
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
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
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
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
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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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9 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
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9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0 位,较上年提升 18 位。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9,328.79 亿元。
2019 年 1-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601.47 亿
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
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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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
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
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
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
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银
行副行长,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
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
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
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副总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
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
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
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36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 资金、全国社保基
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
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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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联系人: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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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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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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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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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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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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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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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