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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宸稳健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4月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4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宸稳健债券A 华宸稳健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04 006258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相应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5)单笔转换申请限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转换基金相关公告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最低申购金额及最高申购金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情况。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当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转入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转入申请。
9)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0)可进行基金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本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且在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进行转换。办理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若销售机构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1608室
联系人:王颖
电话:021-26066999
传真:021-65870156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
(2)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转换申请。转换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有关规定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免长途话费)。
(5)本基金若增加、调整办理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