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3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70 号)和 2013 年 6 月 19 日《关
于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501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并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
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
亏损的风险,等等;基金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等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首个封闭运作期实际运作期限有可能超过 1 年或者少于 1
年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运作期期间无法变现的风险、受限开放期内赎回基金份额
需缴纳较高赎回费的风险、发生巨额赎回而赎回款项面临被延缓支付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
险、任一开放运作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数少于 200 人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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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运作期 .................................................. 85
七、基金的募集 .................................................... 87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8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89
十、基金的转换 .................................................... 99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 105
十二、基金的投资 ................................................. 106
十三、基金的业绩 ................................................. 113
十四、基金的财产 ................................................. 115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116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 120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21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24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125
二十、风险揭示 ................................................... 130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36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0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4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5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7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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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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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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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运作期:指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在内的本基金的运作期(基金合
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除外)
54、封闭运作期:指除在受限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赎回业务外,其他时间不开放申购
与赎回的运作期间
55、开放运作期:指本基金采取开放方式运作的期间,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
务
56、受限开放期:指在每个封闭运作期中,每个自然季度(1 月、4 月、7 月和 10 月份)
的第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受限开放期为投资人办理赎回业务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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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881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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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
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8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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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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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李一硕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
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8 月 6 日至
2019 年 7 月 2 日)、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 日)、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 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7 月 12 日起任职)、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3 月 14 日起任职)、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任职)、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起任职)、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9 年 7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恒益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