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7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3
§5 托管人报告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4
6.1 资产负债表 14
6.2 利润表 1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16
6.4 报表附注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3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4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35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3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3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36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36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36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36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37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3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3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3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38
§10 重大事件揭示 3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3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39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39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9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39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39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0
§11 备查文件目录 41
11.1 备查文件目录 41
11.2 存放地点 41
11.3 查阅方式 41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盛季季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45
交易代码
0001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5,128,657.6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45
00014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9,087,090.24份
26,041,567.43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现金红利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组合管理策略和期限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大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政策分析,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同时通过严格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资产组合比例,保持资产配置风险、收益平衡,以稳健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由于本基金封闭期为一年,基金规模相对稳定,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规模的不确定性增强。本基金将采用期限管理策略,分散化投资于不同剩余期限标的,临近开放期时,在最大限度保证收益的同时将组合剩余期限降低,保证开放期内具备足够流动性应对可能发生的组合规模变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0008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高新
田国立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73,093.97
537,721.18
本期利润
3,634,797.63
488,756.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3
0.018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7%
1.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6%
1.7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39,492.99
252,914.4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08
0.009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3,812,476.38
26,700,200.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6
1.02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66%
13.0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87%
0.14%
0.20%
0.01%
-1.07%
0.13%
过去三个月
-0.10%
0.12%
0.59%
0.01%
-0.69%
0.11%
过去六个月
1.96%
0.11%
1.24%
0.01%
0.72%
0.10%
过去一年
7.10%
0.16%
2.73%
0.01%
4.37%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66%
0.13%
5.87%
0.01%
7.79%
0.12%
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87%
0.14%
0.20%
0.01%
-1.07%
0.13%
过去三个月
-0.19%
0.13%
0.59%
0.01%
-0.78%
0.12%
过去六个月
1.76%
0.11%
1.24%
0.01%
0.52%
0.10%
过去一年
6.79%
0.16%
2.73%
0.01%
4.06%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01%
0.13%
5.87%
0.01%
7.14%
0.1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本基金是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以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二)投资范围、(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5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九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马文祥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4年10月24日
-
12年
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主任科员,工银瑞信企业年金基金经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季季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2015年上半年,经济基本面相对疲弱,通胀处于较低水平;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多次下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及存贷款基准利率,资金面呈现持续宽松局面,债券市场总体上仍处于牛市进程中。利率债方面,陡峭化特征明显,10年与1年国开债期限利差由年初的12bp大幅走阔至6月底的131bp。信用债方面,收益率曲线整体陡峭化下行,中高等级债券信用利差有所收窄,低评级债券信用利差明显扩大,主要是受信用风险事件增多所致。
货币市场方面,受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引导利率下行及降准降息等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市场流动性总体保持宽松局面,各中短期限Shibor利率及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总体大幅下行,并维持在较低水平。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随开放期的临近,本基金逐步降低组合久期和杠杆比例,优化持仓结构,提高组合流动性;同时,在严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精选个券,提升组合资产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4%。
截止报告期末,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经济疲弱的背景下,下半年货币政策预计将维持相对宽松基调,财政政策将更加积极,短期内经济增速有阶段性企稳的可能性;通胀水平预计仍将处于相对低位,低于政府调控目标,短期内不会对货币政策形成约束。从中长期看,财政刺激政策具有阶段性特征,房地产投资增速能否企稳仍有不确定性,股市大幅调整等因素对经济的拖累也将显现,经济增速仍然可能重归于回落。
展望后市,我们预计资金面仍将保持相对充裕,依然看好中短期债券的表现;而对于长期债券品种,总体持谨慎乐观态度,需要在波动中寻找机会,这种波段性的操作机会来源于稳增长压力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压力下货币政策的继续放松、以及稳增长淡出后经济重归回落的预期。在流动性充裕的背景下,套息交易依然具有价值。信用债配置方面,我们将严控信用风险,规避产能过剩行业的低评级信用债以及财政实力偏弱地区的城投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于2015年3月19日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 3,282,058.67元(其中:长盛季季红债券A分配金额为2,865,393.61元,长盛季季红债券C分配金额为416,665.06元);
本基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92,407.48元,其中: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39,492.99元(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939,492.9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785,893.15元);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2,914.49元(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252,914.4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405,718.22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季季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季季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043,139.83
1,077,736.65
结算备付金
1,489,587.54
3,992,885.86
存出保证金
32,470.55
198,31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13,466,598.44
270,478,550.8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3,466,598.44
270,478,550.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41,894.70
应收利息
6.4.7.5
5,800,636.58
6,267,379.5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21,832,432.94
282,256,764.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099,999.30
72,149,762.77
应付证券清算款
425.00
1,052.8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4,570.41
108,426.67
应付托管费
31,371.10
32,528.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6,632.28
6,879.02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845.00
5,172.93
应交税费
4,598.36
4,598.36
应付利息
688.80
7,162.9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69,626.17
270,000.00
负债合计
11,319,756.42
72,585,583.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205,128,657.67
205,128,657.67
未分配利润
6.4.7.10
5,384,018.85
4,542,523.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512,676.52
209,671,180.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832,432.94
282,256,764.29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26元,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25元;基金份额总额205,128,657.67份,其中,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A类基金份额179,087,090.24份;长盛季季红1年期债券C类基金份额26,041,567.4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季季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收入
5,612,732.74
97,789,305.91
1.利息收入
7,001,759.71
59,247,149.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8,671.81
4,978,385.48
债券利息收入
6,972,217.34
54,255,456.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70.56
13,307.1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01,766.28
6,768,872.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001,766.28
6,768,872.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