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25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及《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
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的第4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A类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56 002436
截止 基 准 日 下
属分 级 基 金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
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1.0425 1.0363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477,305.99 285,718.13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 配
金额(单位:元)
238,653.00 142,859.0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份基金份额) 0.220 0.190
注:
(1)按照《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中设定的分红规则以及《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计算而得。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月15日
除息日 2021年1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1月15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1年1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
费用。
注:
(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21年1月15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1年1月15日之前(不含2021年1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9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