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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月7日起,调
低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
管费率、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对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4%。
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调整方案
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除因调低本基金托管费率、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
数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信息变化等情况更新了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本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事
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
保留位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
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
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
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节
全文
第 一 部
分 前言
修订前
指定媒介
指定网站
指定报刊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修订后
规定媒介
规定网站
规定报刊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 二 部
分 释义
第 四 部
分 基金
份额的发
售
第 六 部
分 基金
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第 七 部
分 基金
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
义务
第十一部
分 基金
份额的登
记
第十四部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
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
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4、《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
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
象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
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
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
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
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
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称
5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
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
象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
号6层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
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
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林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
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20年以上;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费用与税
收
第十七部
分 基金
的会计与
审计
第十八部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露
第十九部
分 基金
合同的变
更 、终 止
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
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
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14%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1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规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
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
行公开澄清。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20年以上。
二、托管协议
章节
全文
一 、基 金
托管协议
当事人
二 、基 金
托管协议
的 依 据 、
目的和原
则
三 、基 金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
查
修订前
指定媒介
指定网站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恒久添
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
使监督权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
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
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
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
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
通受限证券。
修订后
规定媒介
规定网站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
号6层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
式〉》、《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
使监督权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
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
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
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
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
等流通受限证券。
五 、基 金
财产保管
七 、交 易
及清算交
收安排
八 、基 金
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
计核算
十 、信 息
披露
十 一 、基
金费用
十 二 、基
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
的保管
十 三 、基
金有关文
件和档案
的保存
十 六 、基
金托管协
议 的 变
更 、终 止
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
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
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
证券清算。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
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
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
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
库…….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上。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
和交收中的责任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
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
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
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
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
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三)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
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部分,经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
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
保管期限为15年。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
期限为15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
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
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对相关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
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
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证
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
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
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
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
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
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20年以上。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
和交收中的责任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
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
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
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
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
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三)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
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部分,经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
可披露。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4%年
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1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1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
保管期限为20年。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
期限为2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
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
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对相关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2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