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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3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按照基金合同及《开放公告》约定,2023
年11月6日为本基金的第10个运作周期内的第3个受限开放日。本基金在该个受限开放日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对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1月6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统计,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未超过前一日基金份额的[0,10%]区间,因此,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赎回申请均确认为成功。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