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惠利纯债分级”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8月22日,投票时间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9年9月1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利A份额(以下简称“惠利A”)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997,736.00份,占权益登记日惠利A总份额的52.58%,出席的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利B份额(以下简称“惠利B”)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015,784.01份,占权益登记日惠利B总份额的57.01%,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纸质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出席的惠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惠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6,997,736.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惠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惠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惠利A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惠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出席的惠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惠利B基金份额为19,015,784.01份,反对票所代表的惠利B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惠利B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惠利B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惠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5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60,000
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9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赎回选择期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赎回选择期期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22日。在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1)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惠利A与惠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3)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惠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惠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惠利A和惠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4)赎回选择期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惠利A、惠利B份额的赎回收取1.5%的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低于30日的投资者,惠利A、惠利B份额的赎回收取0.5%的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期不低于30日的投资者,赎回选择期内惠利A、惠利B份额的赎回均不收取赎回费。
(5)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具体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惠利A份额和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0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并对投资者未赎回的惠利A份额和惠利B份额统一结转为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3、《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原中海惠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海惠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海惠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及份额折算、转换情况。
4、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生效日当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9年9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自2019年9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16日发布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运作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不再执行,相关后续安排详见本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
2、本基金转型前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转型前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分级设置则决定了不同份额类别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惠利A份额为较低预期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惠利B份额为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基金份额。转型后,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且不再设置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两类子份额。提示投资者关注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
五、备查文件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准予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9号)
5.《公证书》
6.《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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