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
(2021年01月23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3年9月4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154号)和2013年10月10日《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860号)的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3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为
2年,并在分级运作期满后转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1月30日,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新兴市场债券为代表的全球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
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新兴市场国家风险和政
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二是本基金
特有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衍生品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利率风险等;
三是其他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以及不可抗力
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
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市场的各类
债券,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0美元或1.0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0美元或
1.0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0美元或1.000元,从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基金经理、直销机构信息,涉及“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
章节。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风险揭示 ................................................................................................................................. 11
四、基金的投资 ............................................................................................................................. 18
五、基金的业绩 ............................................................................................................................. 30
六、基金管理人 ............................................................................................................................. 35
七、基金的分级 ............................................................................................................................. 45
八、基金的募集 ............................................................................................................................. 51
九、基金合同的生效 ..................................................................................................................... 55
十、基金份额折算 ......................................................................................................................... 56
十一、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56
十二、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的基金份额转换 ..................................................................... 7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十四、基金的财产 ......................................................................................................................... 79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80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8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9
十九、基金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 95
二十、基金托管人 ......................................................................................................................... 99
二十一、境外托管人 ................................................................................................................... 102
二十二、相关服务机构 ............................................................................................................... 103
二十三、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26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0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7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9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0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6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6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并
转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亦指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
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12年11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实
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5、《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颁布、同年7月5日实施的《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通知》: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公布的《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其中主要投资市场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和更新。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金管理
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由基金管理人担任登记机构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基金份额分级: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嘉实
新兴市场A、嘉实新兴市场B两级份额
48、嘉实新兴市场A: 指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嘉实新兴市场A
份额(也称为美元份额)。嘉实新兴市场A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在嘉实新
兴市场A的开放日,接受本级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9、嘉实新兴市场B: 指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嘉实新兴市场B
份额(也称为人民币份额)。嘉实新兴市场B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嘉实
新兴市场B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封闭运作,即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对
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0、嘉实新兴市场A的开放日: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每满6个月之日(但
不包括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满2年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
近一个工作日。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
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51、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折算:指在嘉实新兴市场A开放日,嘉实新兴市场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美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行为。因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T+1日,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折算以嘉实新兴市场A开放日为基
准,在嘉实新兴市场A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52、美元利率参照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嘉实新兴市场 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
“同期美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的平均值+浮动利差”。基金管理
人根据市场情况,在基金份额发售之日前及每一个开放日前公告接下来6个月的浮动利差
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1%(含)到2%(含)。”。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届时美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和在基金份额发售之
日前公告的利差值设定并公告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首次约定年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嘉
实新兴市场A基金合同生效后最初6个月的年收益率,适用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到第1
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在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美
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及利差值重新设定并公告嘉实新兴
市场A的年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嘉实新兴市场A接下来6个月的年收益率,适用于该开
放日(不含)到下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在嘉实新兴市场A的最后1个开放日,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该日美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及利差值重新设
定并公告嘉实新兴市场A的年收益率,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本基金分级运作
届满日(含)的时间段。根据约定年收益率所计算的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可得收益
仅为对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可得收益的估计,并不代表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
的实际可得收益。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
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可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如果今后相关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美元利率参照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美元利率参照基准并及时公
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4、嘉实新兴市场B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分级运作届满日之间的期
间
55、分级运作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2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
56、分级运作届满日: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满2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
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7、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1类份额: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
管理人的公告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及计价和销售币种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在
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嘉实
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1类份额(也称为人民币份额)
58、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2类份额: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
管理人的公告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及计价和销售币种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
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2类份额(也成为美元份额)
5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在嘉实新兴市场A的单个开放日,经过申购
与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后,嘉实新兴市场A的净赎回份额超过本基金前一日嘉实新兴市场
A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也指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后,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的10%
61、基准货币: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基准货币为人民币
62、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
63、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64、元:如无特指,指人民币元
65、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6、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
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7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嘉实新兴市场A和嘉实新
兴市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
嘉实新兴市场A的开放日和分级运作届满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
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7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三、风险揭示
风险管理是基金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环,由于基金在其资产运作和内部组织管理等多
方面均可能蕴含风险,因此,基金管理人将在总结、借鉴本公司旗下已有的封闭式基金和
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成熟经验基础上,针对本基金特点,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为基金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回报。
(一) 境外投资风险
1、境外市场风险
境外市场风险是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境外相关金融工具,证券价格
可能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与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
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从而产生市场风险。此外,境外证券市场可能由于对
于负面的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
反应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
资风险的增加。
2、新兴市场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市场,相比于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
的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相对不够稳定,对市场的管制程度和具体措施较境内市场有所不同,
可能通过该国的财政、货币、产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由此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
收益。
3、政治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能导致市
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
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以及征收高额税
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4、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美元和人民币募集,主要投资于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和企业发
行的以美元或离岸人民币计价的固定收益证券,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可能会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嘉实新兴市场A以美元募集和计价,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获取约定收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面临汇率风险;嘉实新兴市场B以人民币募集和计
价,获得本基金在扣除嘉实新兴市场A的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如本基金收益不足
以支付嘉实新兴市场A的约定收益及本金,则以嘉实新兴市场B的本金弥补,因此嘉实新
兴市场B需承担全部基金资产所面临的汇率风险。